私家车变更车辆营运性质,变网约车事故保险赔吗?

一句话:如果你没有在保险公司以营运车辆的身份购买营运车辆保险的话,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比如非营运车辆一年需要3-4000元的保费,营运车辆则是1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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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黄先生驾驶自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当时购买了商业险,很快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调查时却发现黄先生的车辆在网约车平台注册。案发当天,黄先生共承接网约车业务20多单,事故发生地距离刚完成的最后一单终点的距离约为5公里。最终保险公司以改变被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绝理赔商业险。

黄先生认为应该赔

虽然自己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但交通事故是在收车回家的路上发生的,并非营运过程中,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自己的损失。

保险公司认为不该赔

车主黄先生以私家车的身份进行投保,却转行做网约车,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却没有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补齐营运车辆和私家车辆之间的差价。已经属于违约行为。

保险公司对于不同的车辆使用用途,给予不同的保费费率。营运车由于使用车辆频次高,历程多,保费价格远远高于私家车。

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商业险不能赔,交强险可以赔偿。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并不属于交强险的免责事由。从保护受害者的角度出发,即使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致保险事故发生,交强险也应当予以赔偿。

那么私家车变身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到底该不该赔呢?

近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涉网约车交通事故保险纠纷典型案例”对该问题进行了解读。

专车、快车属营运性质:保险公司可拒赔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快车、专车等网约车属营运性质。“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在从事快车、专车等网约车活动时,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人未告知保险人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可以拒赔。”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庭长刘建勋表示。

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黄先生的损失是合理的。

但法规明确表示顺风车不属于运营车辆,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法院已有判例显示,私家车从事顺风车业务因并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不得以车辆使用性质改变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赔偿。”西城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副庭长甘琳说。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等规定,顺风车的目的在于互助,并非运营,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与快车、专车等经营性网约车客运服务有明显的区别。顺风车客观上不会导致车辆使用频率增加,也就不会导致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最后

小编建议从事网约车的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匹配车辆使用性质,购买营运车车险,避免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已经购买私家车车险,即将跨入网约车行列的车主,建议您主动将该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从而变更相应的险种或增加保费。

2021-12-09

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