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向社会公开销售地下停车位,又规定所有电动车、摩托车的车位只卖不租,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如果物业未满足业主需求向社会公开销售不合法,电动车,摩托车车位一般设在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通过业委会,物业无权租售。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防法》,高层住宅应配建一定面积的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不能以小区车位出售为由,拒绝将人防车位给业主使用。电动车,摩托车车位一般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和人防车库,为全体业主共有。

首先,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处分小区车位,最大的可能性是根据开发商的委托对车位进行售卖。

其次,地下停车位,从性质上讲分为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列入建筑区划的地下车位和人防工程车位。

第一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卖;第二种开发商可以出卖,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如果小区业主有需求,开发商也不能向小区以外的非业主销售车位;最后一种开发商没有所有权,只能依据“谁投资、谁使用、谁收益”原则使用,因此即便是对外出售也只能出售使用权。

最后,电动车、摩托车的车位性质与一般车位的性质是一致的。

因此,看小区物业的销售行为是否违法要看:1.是否有开发商公司的授权;2.该车位的性质是什么,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处分;3.是否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物业公司出售车位?

瞎扯什么?骗鬼呢你!

小区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片瓦之地,他卖什么?凭什么卖?

若是开发商卖车位,完全正常。因为车位的原始产权就是开发商的,人家就是小区的开发建设者。

说物业公司卖车位,等于说打工仔卖工厂。说这话的人纯粹就是一脑袋浆糊!

违不违法的事还是别在悟空里问了,因为这里有一大半的都是不怎么懂法的,而且还喜欢主管判断,容易把你引入误区,违不违法的事建议先咨询律师,毕竟是专业对口,

2021-12-17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