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应该把醉驾考虑里边去吗,有哪些规定?

在倒车补轮胎时,同向行驶的小车因醉驾直接撞上了,我的主车后面

你可以把心放到肚里去,只要是后车酒驾或者醉驾,就完全把你解脱了。如果后车没有酒驾,你倒车要负主责的,甚至是全责。

酒驾的处罚是:

一次性扣12分,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

醉驾的处罚是:

吊销驾照,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更为严厉。

感谢您的邀请。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您的问题,醉驾或酒驾都是需要考虑进去的,并且还有可能根据酒精含量的标准来使用刑事侦查程序。

看了其他朋友的回答,虽然各有不同,但我认为都说的对,因为实际上事故责任的划分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是根据交警叔叔的经验以及事故发生的情况来决定的,主要思路在于哪些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事故的最主要的原因,哪一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力更强,所以根据各个地方的执法习惯不同,思路不同,判定责任的结果也会不同,就算是我们云南省内,各地的判责结果也会有出入。也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其他朋友回答各异但都对的原因。

首先,酒驾或醉驾是我国法律所禁止,并且给予处罚的一种机动车驾驶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之一,之所以现在说到醉驾都特别敏感,是因为他涉及到一个刑事罪名:危险驾驶罪。假如一名喝酒的人刚进车内,就被别人追尾,如果要判他全责,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所以根据上面判责的思路来说,还是要根据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来判断,并不能把说醉驾和全责划等号,而要细致的来分析。

其次,醉驾与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样,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与之类似的超载、超宽、超长、夜间被追尾的车辆刹车灯损坏、大车后部没有反光标识、闯红灯等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在一起事故当中双方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行为,那责任就需要分析来确定了,不能直接认定醉驾的一方全责。

最后,生活中的醉驾事故大部分是由于驾驶员由于酒精的作用,降低了反应速度,辨别能力才导致的事故,这也是我国法律把醉驾纳入危险驾驶罪的原因,但是也有大家在新闻中没有遇到过的其他情形。所以醉驾是否要考虑到责任划分中,从理论上讲是需要根据事故成因来分析,现实生活中则大部分都是考虑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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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但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候一般也会考虑进去。因为醉驾的行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它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概率的升高。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大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也就是说,驾驶者的行为必须在客观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作用性,否则即便你醉驾也不能据此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所有“板子”都打在你身上而不论对方是否过错甚至故意。

关于详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目前并无全国性的统一法律或法规、规章规定,实践中均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相关部门自行规定。实际上各地的规定就略有不同。很多地方都没有明确有关于酒驾或者醉驾必然要负交通事故全责的规定,而是规定了一方当事人存在酒驾或者醉驾情形时,要被加重责任不是承担全部责任。

附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更多的还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做一判断。民事责任责任划分上,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规定什么独立的责任,但是在认定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大小时肯定会予以考虑的。

举个相反例子,对方醉驾和我方发生交通事故,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却判我方负主要责任,是否是不合理的呢?

答案:不一定。

对方醉驾和我方发生交通事故,判我方主要责任 ,应该是对方的行驶状态还是正常的,而我方在行驶状态中有严重违章,如逆行、闯红灯等,对方醉驾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通俗的说,可能是我方主动撞了对方,对方不管是醉驾也好,是无证、无牌驾驶也好,是在正常行驶状态中被事故了。事故责任是事故责任,醉驾是醉驾责任,是两个不同的责任。对事故责任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从题主的问题描述来看,判定对方负一定责任的可能性会大一下,毕竟己方并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

而至于醉酒驾驶,在这i律师也做一下简单的普法分析。

在交通事故中如无其他违法情况,醉驾方一般情况下要承担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依法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交通事故中饮酒一方在一般情况下被判定负交通责任的可能性会相比较更大一下,但是像一开始说的那样,也有可能会出现责任划分较小的情形。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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