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通三轮摩托车不行,但是可以开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普通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只要是驾驶机动车,包括汽车和摩托车,不论是什么人,都必须有驾驶证才行的。否则就是无证驾驶,就要受到处罚的。而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属于非机动车,有残疾证是可以开的,请关注:容济点火器
1、这种车正规叫机动轮椅车,要本人持残疾证(上肢正常,下肢残疾的)、车辆发票、合格证及辖区残联发放的残疾车过渡性标识,残疾人专用车,必须符合《机动轮椅车GB12995-2006的国家标准》,车辆型号编制尾数英文字母为“ZC”或“QZC”的。
2、内燃机提供动力的轮椅车,标准中内燃机均为汽油机,此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
3、轻便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000mm*1000mm*1200mm(长*宽*高),普通机动轮椅车的外廓尺寸不应大于2500mm*1200mm*1400mm(长*宽*高)。
4、机动轮椅车除符合GB7258车辆标志要求外,其外部明显部位应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
5、机动轮椅车分为轻便机动轮椅车和普通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小于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轻便机动轮椅车。汽油机名义排量大于50ml小于等于150ml的机动轮椅车称为普通机动轮椅车)。
6、机动轮椅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50km/h。
7、除汽油机驱动外,由下肢残障较重者驾驶的轻便机动轮椅车应具备手移动装置,以使车辆实现避让性的短距离移动。
8、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作。
9、驾驶员的座位应有靠背和能限制髋部左右移动的的装置。
10、机动轮椅车应安装下肢防护装置。
11、机动轮椅车的起动、油门、制动及其它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作。
12、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是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原则上不应用于运营,但鉴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当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残疾人驾驶专用机动车运营问题,在目前安排残疾人就业确有困难的城市,可作为过渡性措施,本着“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严格管理,适当放开”的原则,由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共交通客运管理部门提出具体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在允许运营的区域,应控制运营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总数。非残疾人和未经批准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运营。
13、不得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转让给他人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