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大家好,我是车视社小编,很高兴能够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也希望大家多多关注我,我会在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给你们最优质的建议,让理赔更轻松,正确合法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交通事故损失由致害方承担,如果致害方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在保险理赔方面进行理赔补偿,但是这个理赔金额与赔偿受害方的金额可能不一致,当然理赔金额可能会低一些,车辆都具备交强险,但是有的车主为了省钱可能不够买商业险,当超出交强险的限额部分只能由致害方承担,没有商业险怎么补偿呢,在购买保险这个问题上,我建议广大车友不要存在侥幸,商业险花不了几个钱,出个事故就是几倍甚至更多的商业险保费,买了保险不出险片面认为吃亏了,没有用着,其实是错误的,出先是补偿的意思,补字怎么也不如原装的好,大家都明白了吧,谢谢大家。
交通事故损害由过错方承担。受害人如有保险可以求保险公司赔偿,而保险公司会先垫付损失额,保险公司想过错方追偿,追偿余额大于垫付金融的资金给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交强险普遍存在理赔金额低的现象。所以就需要商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