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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首先你对这个养老保险的理解是有一定的误区的,并不是说所谓的强制缴纳,因为作为企业单位的在职员工来说,那么企业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一个责任,这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所以说企业单位给自己的员工交纳社保是属于法定的责任,如果不交的话,它是一个违法的情况。
但并不是说每个人都是企业的在职职工,或者说是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那么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这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或者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这部分人员,它实际上就是一个自愿的原则,你可以找也可以不交,而且有的人只想在交满15年以后不打算继续交了,那么这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说基本上是没有强制一说。
只不过有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2019年社保税改,那么社保税改它的目的,就是要求企业单位按照自己的员工总数和员工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大约也就是说会要求全员去购买一个社保待遇,当然主要指的是企业的在职职工,还有就是一定要提高员工的一个缴费标准,也就是说要按照自己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变化,实际上也谈不上是强制性的,它也是属于一个法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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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层面上来说,为了保证社保资金池子不见底,保证退休老人真正能老有所养,很有必要!但目前为止还没有政策,但从延迟退休、社保费用改有税务征收等预热或施行,强制缴纳社保应该为期不远了!
个人见解,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