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一未拴绳小狗撞上摩托车,导致车上两人摔断肋骨,狗主被判负全责,你怎么看?

浙江丽水,狗未拴绳,撞向摩托车当场被碾死,摩托车上两人被摔断肋骨,狗主人因为尽到看护责任被判负全责,赔偿17000元。

对这种判决拍手称快,良心判决。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例子太多了,往往都是车主的责任,听到的都是清一色的谁把谁家的狗撞死了,结果赔了多少钱,却很少去关注狗为什么会被撞。

丽水的这起案例值得借鉴,由于狗未拴绳,冲向正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结果被当场碾死,摩托车因为撞上突如其来的小狗,导致车辆摔倒,两人被摔断肋骨。

而当狗主人发现事故后,第一时间看的不是摔倒的人,而是自己的狗,这真的领人匪夷所思,难道狗的生命比人还重要?狗主人因未尽到看护责任被判负全责,赔偿17000元。

摩托车本来就是肉包铁,遇到紧急情况更是无法及时停车,代价往往都是车毁人亡。现在很多人带狗出门遛弯都不拴绳,总认为小狗又不咬人,没必要拴绳子,却忽略了小狗会乱跑的情况。

这起事件的判决,也提醒养狗的家庭,出门一定要拴上绳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西门观点:狗年说狗事,花钱买教训。判得完全正确,彰显法律公平!

事件大略:浙江丽水,狗主遛狗未拴绳,撞向摩托车当场被碾死,摩托车上两人被摔断肋骨,狗主人因未尽到看护责任被判负全责,赔偿17000元。

遛狗没错,但要在合适的地方。马路上车来车往,危机四伏,你却视而不见,到此遛狗不说,还不栓狗绳。在这种地方,人不小心都会被撞,何况是一只乱窜的狗?然而,狗无脑子,你也无脑子?

狗无脑子乱窜,人无脑子乱颠,哪里不能遛狗,非到这里添乱?爱狗已被撞死,他人也被摔伤。赔偿一万七千,还要给人道歉。判决公平合理,应该给个点赞!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为丽水的法官点赞。

首先,在公共场所,不能有危害他人的行为和举动,这既是常识、又是法律和道德所要求的。

作为一个养狗的,出门遛狗必须拴绳子,这是常识。

既是为了防止狗咬人,又是避免狗乱窜造成司机措手不及导致交通事故。

最讨厌那些养狗却不拴绳的,他们可能觉得自己的狗很乖,不会咬人不会乱跑,问题是,狗知道吗?

此次事故,万幸两人只是摔伤肋骨,如果当时交通路况再复杂一些,摩托车失控与汽车相撞,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那狗主人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谁能保证狗不会突然受惊作出异常的举动?

狗无缘无故突然冲着车或人乱吠的情形难道还少吗?

狗主人做为狗的拥有者,必须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那些不清理狗便、随意带狗进超市的,我真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最基本的道德。

这不是爱狗!这是害狗!这是危害公共安全!

判狗主人全责,理所当然!

前几天刚看到藏獒护门导致户主死亡,这个自己撞死了坑了主人17000,不多买个教训吧!养狗的就不能在有车来车往的路上遛狗,哪怕你拴着狗绳也难保不会往路中间窜,这次要不是骑摩托车的受伤而是被汽车压死还是这样的处理结果吗?所以要坚决抵制马路上遛狗,你可以在公园没有车行的场所遛,在马路上压死不管有没有拴狗绳都应该以影响交通予以处罚。没有那个司机会特意去压一只狗,只有狗的乱窜行为才会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这件事为文明养犬敲响了警钟,爱狗人士不要等出了问题再说承担所有责任,有些责任是你承担不起的,如果出了人命还能找到狗主吗?爱狗人士总是再说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小动物保护法,其实在这之前应该先出台的是《小动物饲养规范》,提高饲养门槛,严格执行饲养流程,从行为和道德上都要加以约束,做到不扰民,不影响安全,文明养狗。不是说你打了疫苗,做了美容就万事大吉了,既然你们说狗是人类的朋友,那你们就要为全人类负责!

我是丽水人,对于此次事件我的看法是第一,路人都出来相互关心帮助,可以看的出我们市民整体的一个素质得到了提升,这是一件好事,第二,狗主对自己的爱狗没有看好,应该要对此事件负责,但是同时也是受害者,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很多人都养狗,狗死了,我想狗主也是伤心的。最后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中,狗主应该要负起这次事件的责任,也希望摩托车两人能够尽快的恢复身体

首先,必须说判得没毛病。无论在哪儿遛狗,必须牵狗绳。有的人自认为狗小就可以不牵狗绳,觉得伤不了人,特别大街上,但会对正常行车构成安全隐患,这不就出事了吗?引以为戒吧,狗主们。牵了狗绳,也是对自己狗狗的生命安全负责。

必须的全责,那天我坐朋友的车路过一个小区。车速很慢。应为下雪路滑冬天很冷路上没什么人,这时候冲出一只非常大的拉布拉多,直接撞到车轮那里,吓死我了。后来那狗边惨叫边跑的没影了,我说养狗的能上点心不,这是路上没人,如果有老人小孩猛的串出这么大一条狗吓到人咬到人怎么办,你们可能问我停下来没。。。肯定没有呗,又不是我们的责任,是它直接撞上来的又不是我们直接撞得它。

狗就是狗,它不会有人的思维。

事件概述:

1,3月5日19点左右,一名男子在人行道遛狗,忽然小狗似乎受到惊吓,窜上机动车道,当时一辆摩托车躲避不及,撞上小狗,小狗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摔下摩托车,多处骨折。

事故发生后狗主人第一时间抱起小狗,,查看小狗有无大碍,却没有理会摩托车驾驶员,路人看到事故,纷纷过来帮助摩托车驾驶员,将其送医院治疗,事后执法部门判定狗主人全责,赔偿摩托车驾驶员医疗费。

判罚正确

笔者认为这个判罚有道有理由根据,完全正确。这次事故也为养狗的人敲一个警钟,无论你家小狗多么聪明,毕竟没有人的思维,紧急情况很容易诱发事故。

这次事故也是不幸中的万幸,没有造成太大后果,假如当时车多,或者有大货经过很可能发生更多连环事故。

这种事情太常见

我曾经开车遇到过太多这种小狗挡道的事情,每次我都会紧急停下来避让,但是有一次,由于我刹车太猛,导致后面车追了我的尾,小狗逃之夭夭,虽然大家都无大碍,但我还是心有余悸。

如果当时是一辆大货撞到我,那我就惨了。

最后希望养狗人士,遛狗时最好牵着小狗,狗毕竟不是人,不懂社会规则。

2022-03-04

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