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20万的燕窝被寄碎,被判全额赔偿后顺丰不干了,你认为20万的赔偿合理吗?

今年4月,自贡市民杨女士通过顺丰速运向北京邮寄10斤燕窝,并保价20万元。不想,燕窝抵达北京后发生破损。杨女士将顺丰速运起诉至法院,要求按20万的保价进行赔偿。经一审法院审理,杨女士的诉求得到支持。但顺丰速运不服,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你认为20万的赔偿合理吗?

谢邀。

因为是保价寄件,顺丰应当赔偿,20万赔偿款合理。

首先,什么是快递保价?

快递保价服务是快递公司推出的一种加收费用的增值服务。一般用于寄送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包裹等,寄件人额外支付约定的保价费用,一旦快递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或者损毁的,快递公司将按照货物原本的价格进行全额赔偿。通常保价服务需要额外收费,一般按照物品的价值收取保价费。邮政的保价费为商品价值的1%,顺丰的保价费为0.5%,申通的保价费为3%。

快递公司一般不会主动提及保价服务,当事人自己可以要求快递公司为自己提供保价服务,通过增加费用的方式保证自己的物品顺利到达目的地。本案件中杨女士邮寄燕窝采取的是保价服务,10斤燕窝保价20万元,其支付的保价费用为1000元,也就是除了快递费用外,杨女士需要额外再支付1000元保价费。如果快递顺利送到没毛病,顺丰快递可以赚得这笔保价费,如果运送中出现问题,则顺丰快递应按照20万元的价格进行赔偿。保障贵重物品顺利到达目的地是保价的根本目的。

其次,保价约定的金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

第十六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

第二十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可见,对贵重物品,当事人可以才约定保价服务,约定保价服务的,发生意外时候按照彼此之间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本案杨女士和顺丰快递约定的保价金额是20万元,并支付了1000元的保价费,在顺丰未能完整的寄送货物时理所应当的赔偿约定的保价金额。

最后,本案判赔20万是合理的。

有人可能觉得即使是保价服务,但是才支付1000元的保价费,结果顺丰要判赔20万元,差距太大了吧。其实本案的关键不在于差距大小的问题,而在于当事人约定的问题,如果当初顺丰快递觉得不合适,完全可以拒绝接单,但是接单后,而且是1000元快递费的订单后,理所应当尽妥善的保管义务,当然要额外的呵护这个订单,不然人家付的高昂的保价费岂不白付了?

权利义务是相一致的,快递公司既然接了这样一个订单就应当承当相应的义务,没有尽到法律义务的时候,应该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

就目前证据看来,该判赔是合情合理的。除非顺丰快递可以找到其他新的证据证明杨女士也存在过错或不当之处,否则,上诉后也还是判赔20万元保价金额。

这个判决做的挺好的,顺丰完全应该赔偿。

第一,既然收了20万保价钱,那么就要对得起收的这些钱,提供好这些服务。燕窝保价,就应该按照保价的合同来,不能花钱保价而享受不到保价的服务。

第二,千万别赔了钱,又丢了人,自己错了就要认账。这件事,顺丰错了,这是前提,这也是基本认知,店大也不要欺客,因为还有王法。

第三,燕窝碎了不影响药用价值,这是诡辩,不足为辩。燕窝不光有食用的药用价值,还有作为礼物的其他价值,不能只看到一点而不顾其他。

第四,法院一审判决顺丰败诉,顺丰有权利上诉,这是顺丰的权利,我们也要支持,支持的是这种程序,当然二审,他也不可能胜诉的。

第五,建议顺丰这时候可以研究一下这些燕窝的分配问题,既然认为不影响药用价值,那么如何分配应该考虑一下了,是高层福利还是奖励给员工,还是捐出去,顺丰绝对有权处置。

第五、这个案子顺丰肯定败了,具体赔偿金额,可以根据证据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案情证据以及具体细节不了解,所以只能分析到这个地步了。

附媒体报道的新闻:【保价20万燕窝寄碎 被判全额赔偿后顺丰不干了】今年4月,自贡市民杨女士通过顺丰速运向北京邮寄10斤燕窝,并保价20万元。不想,燕窝抵达北京后发生破损。杨女士将顺丰速运起诉至法院,要求按20万的保价进行赔偿。经一审法院审理,杨女士的诉求得到支持。但顺丰速运不服,认为燕窝破损不影响药用价值,且杨女士不能提供价值证明,不应该赔偿20万,遂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保价20万是灭失的赔偿标准,不是损坏的赔偿标准,既然燕窝没寄丢,没污损,还能吃,只是在盒子里面撞碎了的话,顺丰的确不该赔偿20万啊。

淘宝上完整的印尼燕窝每克20元,5公斤正常燕窝10万元;碎了的燕窝叫燕碎,一般每克15元,5公斤燕碎价值7万5千元。

再说顺丰也提出赔偿4万元,是发件人起诉顺丰要求按照保价赔偿20万,所以才不合理。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从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做了赔偿的相关规定:(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说实话,看了这个案子的细节,疑点重重;我如果是顺丰我也会起诉,而且一定会打到二审,疑点有5个:

1、价值20万的燕窝就用这种塑料盒丝毫不固定?

5KG的燕窝20万,即40元/g,这个价格是淘宝上印尼金丝燕窝价格的2倍,结果包装竟然是这个样的,而且目测这样的一盒燕窝也不过100g-200g。价格既然是行价的两倍,包装却连行价的一半都不到,这真的有点意思。

2、燕窝是需要水发之后食用的

正常来说,一个优质燕窝的发头在6-8倍,发好燕窝之后再加红枣、枸杞之类经过电炖,也就成了一团丝胶状食品,然后孕妇就可以高兴的进补了。那么燕盏是囫囵个的还是碎的,会影响食用么?

——不会

杨女士说这是她母亲近些年存下来没有吃完的——燕窝这个东西又不是普洱茶,放的年头越久越好吃的那种——这个沈先生是出于什么目的没有找淘宝上的皇冠卖家买20元/g的新鲜燕窝,而是找杨小姐的母亲以40元/g的价格购买5公斤近些年存下来没吃完的燕窝呢?

沈先生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甘当冤大头的精神,还是一种「雷锋」精神?

尽管镖局把燕窝寄碎了,其实并没有损害燕窝本身的药用和食用价值,而是损害了燕窝的「礼品」价值,那么顺丰对损害的这部分「礼品」价值进行赔偿,定损赔偿4万,其实是说得通的。

3、杨女士在一审时宣称燕窝已灭失

根据二审的上诉状,杨女士在一审时是宣称燕窝已经灭失的。这个事儿很有意思:价值20万元的燕窝在邮寄的时候,寄件方为什么自己连能够证明燕窝没有被打开的内部包装都不加一个?

价值20万元的燕窝被北京的沈先生拒收之后,杨女士为什么放心的把这么贵重的物品丢在顺丰那里不闻不问?都不怕燕窝受潮么?这个有点不合常理。正常的做法应该是当事双方对贵重物品各加一道封条,并拍照存证,进行妥善封存。

货物一旦灭失,那就死无对证,委托人就能放肆索赔了。顺丰方面脑子又没坏掉,谁愿意承担价值20万元的货物的灭失风险呢?

这也是一个疑点。

上诉方(顺丰)称,燕窝抵达北京沈先生处时发现受损情况,后经电话向杨女士确认,这些燕窝发回了四川顺丰速运成都理赔处妥善保存至今。因此,涉案燕窝不存在被上诉方在一审时所称的已经灭失。而被上诉方(杨女士)认为,涉案燕窝抵达沈先生处之后,在未征得沈先生同意的情况下被私人拿走,没有经双方确认封存。因此,上诉方没有证据证明,之前用于询价和在一审中出示的燕窝就是杨女士邮寄到北京、沈先生所收到的燕窝。

4、运费贵的不合理

随手搜了一下顺丰的运费,杨女士寄5KG燕窝,发了6个件;就按妥善包装后1个件2KG计算,一个快件只要24元,6个快件144元;如果是3KG包装,一个快件只要30元,为什么快递费收了391?顺丰的收件小哥为什么收这么高的快递费?

快递费+保价费=1391,都快赶上北京飞成都的淡季往返机票了,说实话,这笔高出市价(20元/g)一倍、一单净赚10万、而且还是卖出存货的生意,换了正常商家肯定人肉带货去北京,顺便体验天子脚下的花花世界。

5、保价20万是灭失的赔偿标准,不是损坏的赔偿标准

比如我寄出一个全新iphoneX,带发票,保价1万,保价费0.5%即50块,这个手机如果灭失了,快递公司收了保价费,应当在保价范围内赔偿我一个全新的iPhoneX或者1万块;

但如果我寄出一个二手的iPhone7,无发票,保价5万,保价费250,那么如果这个手机寄坏了,快递公司绝不会因为这个iPhone里有我的照片和回忆,就赔偿我5万块的,艳照都不行,只会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某人购买一个充气娃娃保价3万,寄到后发现娃娃漏气了,快递公司也绝不会照着保价上限赔偿一个硅胶娃娃的……

收件的顺丰小哥是没有能力鉴别寄送物品的价值,所以他只能按照发件人声明的价值收保价费并给与回执,如果包裹出现问题导致内装物品损坏,首先就是交由第三方机构确定邮寄物品的公允价值,这个合情合理。

当然啦,如果快递包裹在运输过程中起火烧毁了,然后你偏巧又保价了20万,那才真是恭喜你天降一笔合法横财呢:)

至于杨女士仅仅因为燕窝碎了就索赔20万,我看是过分了,真的疑点重重,估计最后顺丰会赔偿5-6万吧。

2021-10-29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