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9年2月16日凌晨1:30,在某路口左转弯时左后视镜撞上一醉酒的行人,交警出警后定责为司机。
后送往医院,当时医生称无大碍建议几天后过来复查。但对方3天后过来直接住院,前后共计8天时间,三个月后做了轻伤鉴定,部分肋骨有损伤。
现在对方要求赔偿6.8万,但保险公司按照法律及保险理赔程序只承担4.万多,对方要求其余的部分全部由司机方承担,司机方只愿意承担自认为合理的部分。于是,受害方进行法院起诉。
问题,如何判断轻微伤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过高,司机应诉该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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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你购买了保险,你的全责,那么如果对方作为受害者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是其中一个被告。另外对方向法院起诉,除了提供原被告身份信息,保险公司工商信息,事故认定书外,还需要提供医院的病例、医疗票据,以及鉴定意见作为其主张赔偿的依据。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案件里面,谁主张谁举证。
因此,作为被告,你需要质证原告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且与本案有关联性。
最后,在你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款由交强险先赔,交强险赔偿不足的,由商业第三者保险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你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那么只要在保险赔偿范围内,大部分费用由保险赔偿,你可能会支付一部分自费药的花费。假定对方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保险的限额,不足部分,再由你个人支付。
附:如果你只是被雇佣的驾驶员而非车主,那么结果又会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