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男子聚会上醉酒身亡,8名酒友没劝酒被判担责赔12万, 你怎么看?

5年前,我曾经工作过的县城死了一个公务员,一起喝酒的县人大主任,乡派出所所长,县上几个单位的领导十几个人,在派出所吃饭喝酒,死者喝完酒被同桌的人送回了家,但是没有交给他家人,只是送到了楼下,死者说没事了,你们回吧,这些人一看死者没事,就各回各家了,但是死者没有上楼,又如酒吧喝酒,结果死在了酒吧,家属把这些人权告了,这样领导全部被免职了

要适应这种法律,唯一有效的做法是:喝酒之前,凡参与喝酒者,先作出声明,所有喝酒者都须自律,一切后果各自承担。并将声明录下来。大家以为如何?

凭什么担责?他一个成年人,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有多大酒量难道他自己不知道吗?他喝酒喝多了,喝死了,那是他自己的事,别人也没强迫他喝酒,别人也未强行灌他酒,凭什么要担责?

都要赔:同吃饭的要赔,请客的卖单者要赔,造酒厂要赔,有钱,卖酒的要赔,你们卖的酒,还赚了钱,不能免责,开饭店的要赔,在你店里,你跑不了,还赚了食客的银子,不赔由了你了,如果坐公交来,公交公司也跑不了,还有修路的市政公司,沒路就没车,来不了,就死不了!都是有钱的大单位,必须赔!还要追查种粮食的,卖粮食的,没粮食酿酒,就不会出这事,必须通通列为被告,赔是一定的,法律支持弱者,死者为大,赔是绝对稳拿的!!!

2021-10-29

202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