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结案,必须要本人去结案吗?

非涉及本人直接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全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处理业务,这在法律上叫全权委托。若涉及本人直接利益关系的,如婚姻、血缘关系等的除外。交通事故处理,你若因其它原因不便参与处理,完全可以全权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就行了,委托他人必须出具你本人签名盖章的全权委托书哦。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但不是必须的: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车祸结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5、车辆受损评估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写一个对肇事方的免责声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赔偿之后,需要后续治疗并产生费用时,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

非涉及本人直接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全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处理业务,这在法律上叫全权委托。若涉及本人直接利益关系的,如婚姻、血缘关系等的除外。交通事故处理,你若因其它原因不便参与处理,完全可以全权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就行了,委托他人必须出具你本人签名盖章的全权委托书哦。

最好是自己去,实在不行可以委托代理人。但是看处理什么事情,比如说询问笔录,接受处罚,那是必须本人去的。假如是接受事故认定书,调解可以委托代理人去。

2022-03-16

2022-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