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不签。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最晚在你入职后一个月内就应该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单位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与单位之间就形成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要你补签劳动合同,且不说这一行为本身违法,对你而言有这几个风险:
1、由于是空白合同,你一旦签字,最终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岗位、合同期限等如何确定则是单位单方决定。
2、你一旦签字,你与单位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也可能变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补签后,你将不能再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在劳动关系中,毕竟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你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可能会揣测你的想法,也可能会给你工作制造困难和矛盾,有时为了保住工作,也可能会不签劳动合同,但是建议将劳动合同中空白的地方补充完整,尽量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
当然不能签了,首先空白合同,等你签完名,上面的权利义务条款公司可以随便填写了,等你们出现纠纷后会对你很不利,再次截止现在才签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来,属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你本人是有利的,所以答案是不签。
不签!这是我的第一反应,毕竟,作为成年人,合同条款字据等必须是要严谨对待的,想少点坑、少吃点亏,那么就多学点法、最好再强化一点对合约的审视和签署技能(毕竟生活中,小至去商场办个会员卡、找中介租房子,包括就业入职签劳动合同、买房签购房和贷款合同等都是涉及签约的,自己多懂点还是很方便的)。
我的底线:入职一家公司,本应该在入职当天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很快时间内拿到公司盖章的那一份留存,不知道为什么你们公司要补签2015年的,当时没有签吗?这个流程太不正规了吧?还是说,其实已经签过了,现在公司只是为了去做一个其他的有利于公司的事,需要补这些文件?如果确实是公司要做一个有利于公司争取某个好处的事需要补充这么一个文件,那么要求把基础信息填上(这个知情权是起码的吧)配合签吧,特别当你是一个管理者的角色,毕竟在职,不签不太友好,毕竟也对自己没啥影响(前提声明:一定要在确定公司的用途,和不影响自己权益的前提下,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这个事,因为有时候因为行政文件丢失或者是其他原因却是需要再补充文件,也是有这种可能的)。当然,您也可以简单了事,不签,其实公司也不会说你的不是的,毕竟它不占理儿。
题外话:我老公亲身经历过、入职公司超过一年的时候,人事让签一份保密协议,且协议内容挺苛刻,每人必须签,且内容不能改、你说我能不签吗,除非你不想待了?后来他评估了下,签吧,大家都签了,毕竟你还想继续在职。从这个角度,确实在企业就职,这份雇佣关系里,员工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