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散文“跑野马”一说,出处是杨振声先生在《与志摩最后的一别》一文中说的,原文为:
“至于他那‘跑野马’的散文,我老早就以为比他的诗还好。”
而且徐志摩也把自己的笔,说成是“最不受羁绊的一匹野马”。
具体而言,为何说《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是在“跑野马”?对此又该如何评价呢?
碰到这个问题,我急不可耐地要先说说对他这一风格的看法:
在这篇散文中大跑野马的徐志摩,跑出了他的个性气质,跑出了他的天分才华,跑出了他的艺术特质,跑出了他的全部可爱之处。能够把“跑野马艺术”发挥到如此极致的,或许,只徐志摩一人而已。
01 为何说《我所知道的康桥》是“跑野马”
从初中开始,我们学习散文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散文是“形散神聚”,可这篇文章却是“形散神更散”。
可以说,在散文写作中,凡是老师告诫我们应极力避免的,他差不多都满不在乎地违反了:
没有主题上的升华;没有结构上的起承转合;随意离题万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相同的细节或意象;毫不顾忌文风的富奢与华丽;洗炼和文笔的克制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他到处触犯禁忌,随意“践踏”散文规范,以漫不经心开始,以满载而归结束。林语堂评价徐志摩说:
“其散文尤奇,运句措辞,得力于传奇。”
或许,我们对这篇文章产生“跑野马”的感觉,恐怕就主要生发于这一个“奇”字里。
这篇文章是徐志摩对母校的纪念文。然而,有多少人敢于设想,一篇献给母校的文章可以这样写?
全篇洋洋洒洒六七千字,却仅用不到1500个字的篇幅交待一下留学经过,便把其余所有的文字都送给了康河风光。
徐志摩之于康桥,远非一般的母校关系,如他自己所说:
“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发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胚胎的。”
既然是灵魂洗礼的圣洁之地,文章主题的提炼和深化通常就要从这里开始了:洗礼的启示,深沉的自省,最终升华为深厚的意蕴。
但文章中,除了一再感受到作者独处康河风光时的痴迷情怀外,我们简直就辨不出其情思脉络,究竟还有什么厚重的主题。满篇的“单纯浅显”、“散乱无序”,但同时又是那么的丰厚饱满、情意深长。
一般而言,主题的浅薄散乱必然导致败笔,但惟有徐志摩似乎例外。先说什么,后说什么,起承转合,层层引伸,这本是结构篇章的最基本道理。
但这篇文章之“跑野马”,并不在于它是大开大合,快速递进;或是出神人化,曲径通幽;它是如此散漫无羁,自由放纵,以至于我们找不出合乎定义的明显结构。
读这篇散文,就像是在一处森林公园里绕圈子,从介绍康河上游的景色起,差不多几段之内就基本上展示出,我们在最后一段也同样能够发现的东西。
事实上,由于缺乏结构意义上的逻辑联系,许多段落部分完全可以相互置换,就像逛街时可以随便从哪个地方走起。但散漫无羁中却又不显杂乱无章,仿佛文章本来就应该这样写起。
而且,通常说来,写作中的某个细节或意象无缘无故地重复两次,便显多余;重复三次,就是啰嗦。但在这篇散文中,类似重复何止两三次。
比如,讲他自己在大自然怀抱中读书、做梦的地方至少三四处,涉及凝神谛听或痴望这一意象的更不下四五处。
读这篇文章时,我们好像反反复复地出没于各种似曾相识的自然景物间:
在康河上游的星光下听“近村晚钟声”,在中途树林间听“晓钟和缓的清音”,在结尾处仍是面对着“晚钟撼动的黄昏”。
我们会碰到一个又一个的黎明黄昏,结识了一处又一处的花香鸟语,奇怪的是,我们却始终乐此不疲,并不觉得累赘厌烦。
在别人是难逃絮絮叨叨印象的地方,徐志摩却有本事把它变成,能一而再再而三欣赏的绝妙景致。
另外,浓丽华美的语言风格历来都不会被置于浑朴清隽之上;而惜墨如金的炼笔,含蓄蕴藉的追求,通往是反璞归真这一艺术境界的必由之路。
但徐志摩散文的语言风格,恰恰就被形容为“浓得化不开”。他好像根本就是随手涂抹,任意铺排,从来不吝字句。忆起康河上一个黄昏,就反复咏叹:
“啊!我那时蜜甜的单独,那时甜蜜的闲瑕。”
寻到田野上的春信,就铺陈再三:
“啊!那是新来的画眉在那边凋不尽的青枝上试它的新声!啊,这是第一朵小雪球花挣出了半冻的地面!啊,这不是新来的潮润沾上了寂寞的柳条?”
但这些语言,浓而不艳,丽而不俗;虽缺乏节制,却又颇能自持,浓辞丽句极少阻塞过情思的湍湍急流,以至于赵景深先生在《徐志摩年谱·序》中说道:
“象徐师这样文采华丽、连吐一长串的珠矶的散文作者,在现代我还找不到第二个”。
上述每一处特立独行的地方,都是对散文写作常识的挑战。然而,在这些举动背后,令人惊讶的是,他在这篇纪念母校的文章中“跑野马”,是天真率直的,是他的个性气质与艺术特性的“无意”外露。
02 该如何评价徐志摩的“跑野马”
就文学创作而言,徐志摩既没有抱着某种神圣使命感,去大刀阔斧地横扫文学创作领域中的陈规旧习;他也没有怀着艺术家的激情和敏感,去有意尝试某种新的表现手法或技巧。
他到处唐突写作信条,藐视文学戒律,是由于他那孩子般的大胆纯真、不安本分的个性气质,是因为他喜欢:
“笔头上有什么来我就往纸上写,管得选择,管得体裁,管得体面”。
正是基于此,徐志摩式的“跑野马”是真正自由、无从把握的,也是外人难以学习、无法效仿的。
生活中的徐志摩,其诗一般的纯真个性、全身心投入的浪漫气质是人们共知的,这一个性气质无论在生活道路上给他带来什么缺憾,但在艺术创作中却是他的一笔财富,并为他在散文中大跑野马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便利。
他可以不必矜持,不必含蓄,既然半是诗人,半像玩闹的孩子,所谓的深沉的哲思于他完全可以免去。
他的文章就是可以东拉西扯,颠三倒四,可以动不动便和读者以“你”相称,就像伏在窗台上与朋友谈心。
他也可以尽情放纵稚气可掬的奇想,他的文字也可以浓辞丽句,却不会有浓妆艳抹之嫌。
也正是如此,他的文章无论怎样不合规矩,却总是运笔天然的;他的情思尽管奔流跳荡,却极少夹杂成人世界中的狂暴与野性、愤懑或激昂。
徐志摩的个性气质与作品风格是如此的契合无间,以至他无意中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任何人都难以涉足的艺术世界。
如果说,奠定徐志摩在文学史上独特地位的,还有另一块同样重要的基石的话,那就是他极高的艺术天分和才华,足以供他出口成章,下笔如神,在跑野马时尽情享用。
他在这篇文章中,只要想到英国冬季的难熬,便生发出“冬天是荒谬的坏”的风趣;忆起撑船女郎的倩影,便神灵活现地随手勾勒出来;提及看夕阳的几次神奇体验,又浓墨重彩地渲染给读者看。
但无论怎样漫不经心,却能够涉笔成趣。朱自清在《<我所知道的康桥>读法指导》一文中说:
“工夫到了纯熟的地步,控制的痕迹不能在字里行间显明地看出,线索也若有若无,这就教人看来好象是完全自由的了。”
实际上,徐志摩大跑野马的迷人魅力,似乎特别受惠于这样一种审美直觉,他行文落笔仿佛就像点石成金,很容易扶乱似地得之天籁,直通神灵。
他的文章一向喜欢一挥而就,他也许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要“控制”什么,也没有理会寻常意义上的“线索”,他就是那么完全自由,没有疆绳、也不用备鞍,匆匆几步就跨越了意蕴与表达间的偌大距离,甚至征服了文字本身。
以康桥为题,他留下了两篇名作;诗歌《再别康桥》笔墨极为简练,他对母校一往情深的眷恋,在有意的超脱克制中终于转化为一潭深水似的默默无言。
《我所知道的康桥》却是如野马似的自由放任,大动感情。尽管徐志摩一向以诗传世,不少人还是偏爱他的散文,认为他“散文的成就比诗要大”。
这种看法,除却对其文学创作的冷静分析和研究;倒不如说是出自因爱其人而爱其文。梁实秋在《谈徐志摩的散文》一文中,曾说到:
“我一向爱徐志摩的散文……以为志摩的散文在他的诗以上,志摩的可爱处,在他的散文里表现最清楚,最活动。”
凡此,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一中大跑野马的徐志摩,跑出了他的个性气质,跑出了他的才华天分,跑出了他的艺术特质,跑出了他的全部可爱之处。能够把“跑野马艺术”发挥到如此极致的,或许,只徐志摩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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