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是@广州杜姐,关于职工下班出车祸,老板垫的钱,职工不还怎么办?
其实在国家下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都有明确指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在十四条之六中写道: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从这点可以断定工人的事故是被认定为工伤的。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伤害必须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也就是从职工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路途中,既包括职工按照正常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上下班的途中。其二,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其中既包括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损害,也包括未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现在存在的是老板垫付的钱,想要回,完全可以要回,首先正规单位都有人事部门的,人事部门专门负责整个后勤事情的,员工出了事故,人事部派人专门跟进就可以了,首先我们代表员工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部份钱到账后,人事之接让对方把钱转到公司,公司列好一份明细,把应该扣除(老板垫付部份)的部份注明好并扣除掉,其它多出的部份全部转给受伤人员就可以了。
还有一点一定要特别注意的,上面的情况一定是公司有给工人购买医疗保险的情况下处理的,如果没有购保险的话,那就只能员工出面和肇事事辆来处理了,由于用人单位未购买保险的,则工伤赔偿的各项费用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有伤残的,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住院情况等确定就业补助金等来进行一次性的赔偿。
一定要分清楚才可以处理。
你好,关于你所说的这种情况。首先我们就要明确一点。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是属于工伤。但是同时,又是车祸。所以说,这种意外事故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是发生车祸,责任方来承担。至于说老板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向发生车祸方的责任方来索要。可以以职工的名义,也可以以老总的名义。如果说在协商所有的过程当中发生争议,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至于说没有欠条的问题,你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比如说医院的费用和你银行卡的取款记录等所有的与能证明你垫付医疗费用的证明。同时,要来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如果说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员工本人方面,那么这不属于工伤范畴,老板可以要回垫付的医疗费用。如果说此次交通事故,非职工主要责任,那么就属于工伤的范畴。这时候作为老板你就应该考虑,首先是不是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报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赔偿之后,员工应当归还老板垫资的医疗费用。如果员工仍不归还,老板也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说老板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老百姓涉嫌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个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对老板不利,老板不但要赔偿医疗费用,以及经济赔偿金,同时还要负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与我保持沟通。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老板有义务也必须把工人买五险一金。即使没有五险一金,也要买社保和医保,医保里有一项是意外工伤保险,老板垫付的医药费,医院会直接开工伤医疗,老板拿着医疗单到当地社保局拿钱。职工无须付钱,老板只能暂垫。
一个不错的老总,在职工遇到危难时,能第一时间援手。固然是职责所在,但也是人品优秀的人。
相反,这个被救助的职工,有点人品不堪了。也有点智商欠费了。坑自己的恩人?良心何在?黑自己的老板?疯了心了吧!分分钟可以让你滚蛋的节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