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2017年度因销售折让,将2016年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红字冲减,是否需要调整该年度收入?
年收入肯定不能调整,改变收入,公司必须要改变各方面的机制 ,比如薪酬机制,从各方面吸引人才,保留人才,公司只要有人才,业绩肯定上涨。所以说如果调整年收入,公司绝对会走下坡路。
按照你的题目,应该是2016年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了收入,但是在2017年度发现这笔收入发生了销售折让。
按照规定,当然应该是冲减销售收入发生当期也就是2016年的销售收入,但在2017年度发现时,2016年度的报表已经报出了,无法更改。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视同在2017年年初已经进行更改。
在编制2017年年度报表的时候,将此金额填入“年初利润变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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