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名女子阻拦高铁发车被罚款2000元,该女子竟然还是一名教师这事你怎么看?近日,女子#为等老公阻碍高铁发车#一事引发关注。10日,安徽合肥发布通告,将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据了解,罗海丽是合肥市永红路小学的教导处副主任,任小学语文高级教师,从教20余年。这事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现在很多回答题邀请回答都不敢冒然回答了。如纵火犯莫唤晶一案,刚一曝光引发亿万人的声讨,在开庭审案中,唐律师中途离席引来了一片谴责和骂声,而现在又开始声讨起物业消防,不少读者为唐律师的行为点赞,为重犯莫唤晶讨说法,要求免于死刑。很多人一路跟风由东北风立即转向西南风。"扒门"事件也是如此,我们怎么回答?刚开始报导的事情与后来报导的事实不符,你刚义愤填膺地回答了,不多时事件很快发生了质的变化,气愤之心未平,媒体又开始转向,接着又有很多跟风,为其鸣不平,唉,现在搞得我们受邀人昏头转向,是非不辩了。
作为媒体应该正确引导,认真对待,不能因为吵作吸人眼球而随意所为,要对事实对当事人负责,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宣传的效果和讨论的必要,才能正确引导人们去思考去探索,才能深受大众的好评和信赖。
说真的,我认为“停职”与“罚款2000元”对于罗老师来说,差不多了。(本人贯籍不是安徽,也没有安徽的亲戚,当然也没有那边的哥们,所有的看法是本人的公正立场的看法。然而或许本人水平有限,确实错了也说不定,也希望看官嘴下留情,谢谢。)
去看看,这一次罗老师确实引爆了网络:这么多人在关注这个事情,说明确实犯众怒了,受到惩罚不怨。
以下是本人的内心看法,没有任何花言巧语:
第一,不要以为小学老师就真的懂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很多文科生可能根本就不懂铁路是如何运营的,有可能他们天真的认为高科技、智能化就像玩游戏那样,几分钟没什么大事。因为按照平时坐大巴的经验,真是可以要求司机等几分钟,没事。
第二,看过视频,当时铁路安全人员就必须“粗暴”一点,直接拉开人关门,立即教育她。而不是由着她在那里阻拦高铁发车,如果是这样的话,铁路安全人员职责也尽到了,这个罗老师也不会落到这个田地。
第三,罚款2000元是有依据的,各种罚款额度并不是由着警察的性子想罚多少就罚多少。比方我就听说有一个老哥,也以为在高铁上抽烟是闹着玩的,没什么事。于是这位“天真幼稚的老头”竟然钻到厕所抽烟,当然被抓了个正着。虽然《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记得是500到1000的罚款,但是我听到的版本是没有执法,教育一通就放过了,因为这个老哥真是不懂这个危险性。
最后本人认为,把这件事情利用网络,搞一次公众教育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而且故事的主角也比较合适(假如是一个农民老哥之类的角色就失去了新闻价值)。但是也需要大家理解,凡事过犹不及,罚款的额度与行政处罚都是有规章制度的,并不是由着性子胡来的。
所以,我认为这次的处理还算比较恰当,没必要对2000元的罚款额度去过度吐槽。
(再次恳请嘴下留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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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铁“扒门”事件法理分析
初看到合肥高铁“扒门”事件的媒体报道时,我也曾义愤填膺:什么人?如此肆无忌惮,居然敢于阻止高铁准时开车运行?但是,随着后续信息的逐步披露,我发现事情并非如此,女子的行为完全算不得无理取闹。
按照相关报道,高铁在合肥已然晚点,本应在16:24到达,实际上却是16:30左右到达,晚点6分钟左右,按照列车在合肥站停车15分钟计算,应该是16:45出发——请注意,在合肥站停车15分钟是铁路部门对社会公众的承诺,是他们的法律义务!而在这次运输合同的执行中,铁路部门已经违约在先了。
罗女士一行在进站前得到列车已经晚点的信息,因此他们一家与铁路部门的契约关系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的义务是按照规定在发车前5分钟——即16:40以前到达即可,而非先前列车准点到达的16:34,列车晚点给他们带来了6分钟的宽裕时间,这是他们的权利,他们没有义务确保列车仍然准时在16:39发车。
从后续报道来看,罗女士“扒门”事件发生时,时间尚不到16:39,说明他们肯定是在16:40之前进站上车的,按照人们的习惯,其丈夫虽然在罗女士母女后面,但肯定不会相差太远,因此可以肯定他也是在16:40以前进站的,此时车站方面机械地禁止其进站上车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车票带来的合同契约关系,罗女士以“扒门”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虽然形式上不妥当,但在权利关系上却是成立的。
总之,该事件的法律关系其实很简单:铁路部门晚点带来的“病”,不能由罗女士一家来“吃药”;铁路部门一味推卸自己的义务,完全将责任归咎于罗女士一家,其实是对契约精神的违背,是值得谴责的。罗女士表面上是为自己维权,实际上是为万千旅客维权,可悲的是还遭到了这么多鲁迅笔下看客的“狂殴”。一一转发自庹继光教授
谢谢邀请 本不应该背后道人长短,但这是网上公开的信息,也就不算背后说话了,这名为人师表的女教师,实在是不知道人家当时出于什么心情去阻止公共交通工具,而且是列车,那得影响多少人的时间,她知道吗?按照国人现在的平均工资再算上延误时间的人工资,罚她2000已经很轻很轻了!还有整个列车运营图如果因为这趟车而大面积受影响的话,那损失就无法估量了。个人认为:像这样类似的情况,应该上升为危害公共安全性质,关几天也不为过!!!
这几天,回答了不少这样的问题,这位老师也一直活跃在我的视线中.....阻拦高铁当然是错误的,罚款2000元也是有理有据。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两天,静下心来思考,觉得我们不能因为这个错误就去喷这位老师,而是应该加强宣传法律,这位老师的错误,可能就是因为不懂法而导致。最后,希望风波赶快过去,不能因为别人一点小错误就去影响到别人的家庭,事业。网络是把双刃剑,希望大家好好利用,莫用其害人,伤己
教师只是个职业,要求教师为人师表是对教师的苛刻、不尊重。不能因为职业而改变法律的审判。法律平等应遵循是法理。如果要求教师尽善尽美,国家就该加大投入,抬高门槛,用高待遇来选拔人才充入教师队伍。
怎么说喃?有时候人都有点昏头做出竟想不到的傻事来,等清醒过来都晚了,也许是另位女老师等老公心切,所以一时冲动犯下如此错误!只要乘客们都相安无事就好了,中国人有句古叫,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她点罚法让她下不为例就行了!何必处处逼人喃所难呢!?
今天的网友们,最喜欢把自己站在道德的高地上,以为这样,就可以俯视众生了?其实,生活中的你,可能比这位女士也好不到哪里去,还可能比她更丑陋!
从法制角度,说几个事实:第一、高铁并没有也不是因为该女士的阻拦而晚点。第二、这个属于民事纠纷,教育局行政机构无权介入。第三、罚款2000可以,但是停职就很搞笑,完全道德绑架,无法律依据。看看今天可笑的舆论,个个把自己站在道德的高地上,以为可以俯视一切了,可笑,可悲,丑陋,所谓法制国家,却处处是道德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