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轿车路边开门致电动车骑手死亡,电动车厂家也要担责?

某新闻说汽车停在临时停车位上开车门,一个爱玛电动车主撞死,电动车主和汽车各付一半责任,电动车主状告爱玛电动车厂家,法院判爱玛承担责任的20%约26万元。

注意了!注意了!买电瓶车千万别忘了要去电子称上称一称重量!

先搞清楚自己买的是啥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按常理,大家都清楚,驾校里老师都教过,轿车停车开门要看清有无车辆行人经过,确定无人影响后再开车门!因轿车开车门导致非机动车及其他人摔倒受伤的责任由轿车车主承担!

然而这一事件中却出了转折:

首先交警定将此交通事故性为两辆机动车相撞!

第二然后对机动车的违规行为进行认证:轿车为违规停车!电瓶车由于车子性质归类于机动车,而死者无证驾驶,无佩戴头盔!属于违规驾驶!对本次交通事故进行双方同等责任承担!

最终由于死者因对车辆的属性并不清楚,销售方与厂方也未明确告之!死者按非机动车进行驾驶!因此死者家属对销售方与厂方进行起诉!最终经法院审理死者获得厂方赔偿26万!

案件提醒:

从被告电瓶车厂方爱玛公司电动自行车《使用手册》中可见,其电动车重量应小于40kg,最高车速不应超过20km/h,依据为电动自行车国标标准 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而事故中死者驾驶事故车辆的空车质量已经超过国家标准40KG已达到42.70kg,其驾驶车速也超过国家标准20KM/H为24.8km/h,已经属于两轮轻便摩托车范畴,交通部门定性为机动车。

结束语:

请朋友们一定要多留心自己的电动车,出门一定要小心驾驶,注意安全!

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你怎么看待这起案件中的责任?

欢迎有不同的看法请下面留言!

感谢你的关注和点评!谢谢!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是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你问题描述的情形。如果受害人对案件提起诉讼的,可选择性的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或者是违约之诉。如果适用违约之诉。受害人,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电动车存在缺陷并违约为理由,对厂家提起诉讼。在经过法院认定后。会根据缺陷的具体情形,由厂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1-10-30

202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