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年代,农村交通不便,人一旦得了急病怎么办?那时不但交通不便,而且交通工具也不多,最快的车,也只能是马车,把马跑死每小时十五华里,队里有个复原老兵,得了精神经病,犯病追妇女,打人,骂人,谁都弄不了,没办法捆起来,赶紧套马车,送去赤峰市里精神病院,一路上几个小伙子陪护,车老板尽量快马加鞭,九十里路程,中间进店喂马两小时,然后赶路,前后用了八,九个小时,终于到了医院,这个病倒是死不了人,但是也耽误不起,如果遇到急病也只有凭天由命,那时有马车都不错了,比不了现在,一脚油门,九十里,最多一小时,今非昔比,珍惜现在,珍惜眼下吧!
答: 在六七十年代,我国还是一穷二白的国家。当时在毛泽东主席的英明领导下,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和修公路铁路,步岁发展各项小工厂和小企业。农村交通有限,对于人民群众出入带来很多不便。
当时交通不便也是没有办法,一旦人得了急病只能靠两个人用肩膀抬,(用两根竹杠,扎在竹椅上,病人困在竹椅子上,前后有一个人抬去医院)那就是最好的救急办法。那个时候,我国的医学水平也还比较落后。但是,发病的人没有现在发病的种类多,也许是还没有验究出来吧!
在那个时候,救护车很少,交通不更方便。所以,只能靠人力来进行救护。
六十七年代,
有一句口头禅:
交通靠走,治安靠狗。
那时候得了急病,又没有120,只能靠两条腿。把病人放到拉车上,拉着去看病。我们那里到县城有三十多里,一路奔波,很辛苦的,有的急病,走不到就死掉了。
在六十年代的农村,就我们村来说,最先进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就骡马大胶皮车,还是生产队的,自己家里充其亮有一辆二八大杠杠自行车,所以,一旦有了急重病人,就是赶紧套车把病人送往医院。
在六七十年代农村生孩子,基本上都是在家生孩子,很少有人去医院,负责接生的就是农村妇女,也就是对接生有些经验的妇女,有的地方也叫接生婆。接生工具也很简单,就是剪子、热水、棉絮。
我二妗子在家坐月子难产,接生婆和一个在公社卫生院上班的医生无能为力,需要赶紧套上马车送到往县医院。
我们村距县医院大约20来公里,其中有6公里左右的土路非常难走,为了在路上减轻颠簸,在马车上铺了一层厚厚的柴草,再在草上铺上褥子,把孕妇抬到上面盖上被子,俩边有人扶着抱着,坐上马车送到了县医院。
在县医院好不容易才把孩子生下来,还是个死胎,身上都黑了,并且引起了感染,加上大出血,孩子和大人都没保住。
在六七十年代,农村没有汽车,就连拖拉机、脚踏三轮车也很少见,要是有了急病,自行车要是用不上,只能靠生产队里的马车。
有时马车不方便,只能几个人抬着病人去看病,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在六七十年代,马车是农村最重要的运输工具,拉庄稼送粪都靠它,就连接新媳妇也离不开它。
在六七十年代,农村不光是交通不便,医疗水平和经济条件也不行,很多急病来不及医治就死了,按现在来说就不算什么大病,由于交通不便,来不及医治而去世,连死因都不明白。
在六七十年代,由于交通不便又没有快捷的交通工具,从而耽误了救治时间,有许多急重病人死在了路上。
现在农村都有了小车,交通也便利,医院又有救急专用车,再加上医疗水平的提高,使很多急病得到了及时救治,以前需要几小时送到医院,现在只需要一个小时,挽救了很多宝贵的生命。
不是不方便,几乎是寸步难行,尤其是山里,我老婆娘家有一个表妹那年刚刚几岁有一天夜里突然发高烧,不但没有地方买药,就连想去城里都没有运输车辆,她舅舅在屋里直发懵转圈,实在没有办法只想等到天亮会好些,可惜第二天一大早孩子就烧的成了聋哑人,小女孩长得漂亮烙下终身残疾,后来长大了嫁给一个比她大很多很多年龄大老光棍,太可惜了,这就是落后时代的悲哀,再过去的中国农村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贫穷不仅仅限制想象。
那时候的农村到处都是赤脚医生,看病基本上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至于你说的急病,就是发生了急病赤脚医生基本上也是可以马上处理以后再送公社医院进行治疗的。
那时候基本上是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公社,除非是重大疾病才送县医院治疗,并且那时候大部分还是集体报销医药费,基本上人人都有合作医疗保险!印象中一个人一年只需要交两毛钱又或者是两块钱就可以解决全年的健康问题。
六七年代交通确实不便,农村都是土路,村与村之间有的土路是掺了石子的,坑洼较少,还算是好路段,六七年我母亲得胃出血病,用的是生产队马車去的医院。那时医院的标语是,救死扶伤,施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先治病,后结算。那时医疗器械虽然比不上现在,但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对病人非常认真负责,每天对病情发展情况有医生会诊,制定出下一步医疗案。我母亲共住一个月,通过三级证明(生产队,大队,公社)信,结算还给报销一大部分。我觉得那时虽然条件差,困难多,但心里是温暖的,对党和社会是很感激的。
六七十年代处于新中国建立初期,一穷二白,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是吃饭问题,所以提出了以粮为纲、农业学大寨等号召,先顾眼前丶迫在眉睫的事嘛。交通问题自然就靠后一点。
人吃五谷杂粮,岂能不生病?哪时候村里有卫生所、公社(现在叫乡或镇)有卫生院,一般头疼脑热之类病,在大队卫生所或公社卫生院都可解决。至于去县里的医院去,哪就是大病了,可能需要做手术什么的。
我们村距离县城70华里,很少有人去县城看病,毕竟离公社卫生院仅有7、8里地,方便。
记得一件事,是村里的一个社员病了,肚子疼的受不了,村里医生估计是阑尾炎,需要手术。公社卫院也认为是阑尾炎,去县医院做手术吧。那时村里及公社驻地都不通公共汽车,只好乡邻本家找了几个后生,抬着简易担架跋涉70里地到了县医院,确定还是阑尾炎,做手术吧。那个年代农村人真没钱。如果是贫下中农,凭大队开个证明,是可以先治疗再说钱的,可这个病人偏偏成分不好,属地富之类,没钱交押金,医院是不给治的,他又真的没钱,没法子,回去等死吧。当后生们抬着担架往村里返时,半路上病人肚子排了些气,好像逐渐逐渐不怎么疼了,回家后自愈,又活了十大几年。
扯远了,总之,得了急病当地能治则治,不能治的建议去县医院,以担架抬送为主要交通方式。
六七十年代人有急病就赶忙送医。1965年我们在武穴石佛冯庄实習,一同学得急病,我们十几人组成担架队护送十几里就医。当时石佛东是湖区,根本无路通汽車。现在有两黄,福银等高速公路連接省乡村道就方便快捷,就大不一样。若是在农村一般多采用拖拉机或扳車,三轮车送。现在在县城偶尔也可见到如此送医。总之随时代变化进步而定。人是活的,办法是多的,治病救人,一入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