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2021年12月了,可是2021年上半年退休的人,仍然按2018年社平工资9309算的。
2019年及2020年退休,按2018年的社平工资算养老金,但是他们在2021年已经调了资,唯独2021年上半年退休的人既没有调养老金,又没有重新算养老金,请问对这一部分人公平吗?
不合适,能在深圳退休的人员,不论是深籍还是非深户都是在深圳工作10年加的时间,都是为深圳做过贡献的人,为什么他们不能享受深圳发展的红利,用深圳最新的社评工资来计算养老金?
肯不合理,广东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已调整为8332元,增长6%,深圳另行公布,假如增长6%,应该有9886元,值得期待。况且深圳3年没调整了,今年会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