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流程是什么?
车主去世,车牌和车辆并不因此而报废。
《机动
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
车使用年限
及行驶里程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
机动车回收
拆解企业。由报废
机动车回收
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
报废机动车
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
机动车安全
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由此可见,车主去世并不是车牌和
车辆报
废法定情形,不能因此而报废。只要车辆属于车主的合法财产,车主去世后,应当由其继承人合法继承。车主的继承人可以凭继承证明材料,办理车辆的产权登记转移即俗称的“过户”,而不是办理
车辆报
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