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仁尧二十年后打老师,判刑一年半!我想说:法律是公正的,它是对事不对人,成人做事之前要经过大脑,要对自己负责任的,虽然二十年前老师打了你,那是因为你上课不听课睡觉?老师打错了吗?学生上课睡觉?老师要是不负责任的话?放弃你,不管你?这不是好老师吧!二十年后,你打老师,发视频,这叫犯了众怒,惩罚也是必然的!
这个人,无论从滋事的角度,还是从尊师重教的道德角度,都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过去老师惩罚学生,是个比较常态的社会现象。
他不仅仅用这作为借口殴打老师;还让人录像在社会上传播,作为自己炫耀的资本;事情发生后,不但没有丝毫的歉意;本人和家人一味地强词夺理为自己辩护,想博得社会的理解和同情,没任何悔改的言行。
最终为世人和法律所不容,是理所应当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