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营运许可制度。客货车营运许可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计划经济时代客货车的营运主要国营和集体,计划经济初期个人根本不可能涉及。改革开放后,原有的客货运营已通过改制绝大部分已成为私有制,因此,对私有营运进行过度保护,必然损害社会公共、他人的利益。
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优先原则。如果通过实行以下原则能够解决行使自由权的公共相关性问题,就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以下原则具有设定优先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解决。客货车营能够通过行业组织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解决。答案显然是可以的。
网约车的发展趋势。党的十九大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网约车属于新的经营方式,执法机关应当创新执法理念,丰富执法手段,不应一概将其排斥在市场之外。客货车营运应当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使符合条件的人约能享受营运市场的利益,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促使运营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不因约车平台公司“违法”派单扼杀新型的经营方式。
支持南京的做法!苏州也该执行此法! 不过罚款的力度不够,应该在三十万到五十万元!不这样对不起规规矩矩办了人车两证齐全的正规的网络车主!
还有就是对网约车租赁公司违法的坑骗司机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建议五十万到一百万元的罚款!只有这样网络车行业才能健康的发展!
其实我感觉南京安全交通的修订是一个积极的决定,对我们南京市民的安全做出了负责 说个我所经历的真实事件吧,有一次在南京因为赶上班 叫了美团打车 但车子来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车牌号和我叫的车子车牌是完全不一样 我为什么车牌为什么不一样 司机吞吞吐吐的说临时换了车 我当时因为上班快迟到了就没多想,现在反过来想想 万一司机是坏人 这不是羊入虎口吗?其实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对我们乘客也是一种负责 对社会也是一种进步吧 个人拙见 仅表个人
[cp]滴滴不倒,天理难容,滥用私规,无法无天
滴滴平台于2020年1月29日,派一个订单,从连云港市海州区石棚名居到东海县谷丰村,按着滴滴平台给出的导航出发,行驶过程中,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导致小路封闭,没法按导航到达目的地,在乘客的允许下,走大路到达目的地,订单结束后,乘客向平台投诉绕路,平台不分青红皂白不根据实际情况判罚滴滴车主。滴滴平台制定的规则中有一条,因封路修路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驶路线无法通行时,驾驶员选择其他合理路线,不视为恶意绕路,不承担违规责任。滴滴那些狗屁专员,无视封路这个事实。想当然扣罚滴滴车主费用和信用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无法无天,一手遮天!因此曝光滴滴这个黑心公司。并提供相关图片和证据,让大众去评判![/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