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能的,交通事故全责方只能付无责方交通费 ,交通费仅指城区公交费用和城际乘坐客车的费用,客车不能到达的地方可以付打车费用,我在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担任过调解员,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交通事故全责方在适当的情况下,应该要负责受害方的租车代步费,因为是全责方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在理赔范围内的情况,应由全责方适当负责,我也有此类案例,一审不支持我,二审我全胜了!
你想多了,你宾利付你多钱合适?每天一千租车不一定够,关键是没有标准,交警队只负责定责,理赔你和保险公司打官司吧,出租车有可能会赢因为有标准,你坐公共交通也能出行,给你2块也可以
根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费用的额度需要由法院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