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处理现场事故,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公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勘验笔录,配合交警处理善后工作,维护公路路产路权。
(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二,补充,对于事实清楚,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可自行协商处理,但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1.酒驾醉驾嫌疑的。2.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的。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3交通肇事逃逸的。现场有人员受伤的。4.财产损失较大的。
三,自行协商处理的,双方驾驶员设计查验对方有效证件,并核对无误。并签订赔偿协议,协议信息包括双方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准驾车型,联系方式,双方车辆类型~牌号,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通行方向,事故发生的过程,协议结果,一式两份双方驾驶员签字,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