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是法律条文,我们应该遵守。但是,如果没有这一条的话,如果自己的错误行为导致自己受伤,无过错方无责且受法律保护(过错方的各种闹、吵)。是不是会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而不是很多人想着“他敢撞我讹死他”
这个问题稍微比较复杂了一点,具体要分为两大类情况。第一类情况,双方无人员受伤。这里也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确定双方无人员受伤,非机动车一方无责无损无需赔付的情况下,而机动车一方有车辆损坏,需要走保险维修,那么这就需要报警了,待交警到现场开具快速理赔保险单,然后自己将车开到快速理赔中心去走保险程序。第二种,非机动车无责无损无需赔付,而机动车一方也无车损或损伤不大,准备自己修,不走保险,那么可以留下对方电话号码撤离现场,各自离去,这就是私了。第二类情况,双方或一方有人员受伤,这个相对来说就有点复杂了点。具体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非机动车一方无责无损仅仅受轻微伤或者受伤无关大碍,无需就医,那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相互留下对方相关信息,然后报警备案,防止后续有什么情况无法查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机动车需要维修走保险程序,那么这就需要报警,待交警到现场处理。第二种情况,非机动车无责无损,但是双方或有一方受伤,需要就医或情况比较严重,这就必须要报警了,等待交警处理。这里必须要强调一点,如果双方或一方伤情比较严重,那么现场第一时间应立即拨打120,然后再报警。以上就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简单的回答,具体处理还需根据相关法律,现场等情况来确定,仅是个人一点心得和理解,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