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描述的模糊不清。你说的2003交了土地使用费自建房,没有办理其他手续,然后现在要拆迁了,算不算违建,能不能得到补偿?
1.征地拆迁一般都会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征地拆迁补偿红头文件,所有的补偿都是有标准的。
2.你是不是本村的村民,如果你不是本村的村民或者你是城镇居民,那你这栋房子属于违建,至于赔偿需要和拆迁部门协商,毕竟建设一栋房子的成本也不小,拆迁部门为了进度,也不会和你为难。
3.如果你是本村村民,且只有这一栋房屋,那你在2003年建设房屋之后,这块土地就默认的成为了你的宅基地,你有使用权,归属权属于村集体,就算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也属于你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拆迁补偿款属于你应得的,你不用担心。
4.如果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或者你在不能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地上建房,肯定也属于违建,不过赔偿款你肯定也可以拿到,好好协商。
如果有别的情况,你可以留言,大家一起分析。
政策的东西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去找村干部详细咨询下,房屋没手续就没赔偿这个没啥可说的,土地嘛赔偿大家都一样也没啥可说的只能说没去及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让你失去了一次成为拆二代的机会,也许你的房屋本来就不合规。。那更没啥可说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