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长途交通工具,比如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晚点是常有的事情。我以前的时候经常乘坐火车,遇到晚点的时候也不少。火车晚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为了无数乘客的生命安全考虑。毕竟安全无小事。那么这里就来分析一下火车晚点的原因。
第一,是火车和铁路出现了机械故障。这个晚点时间要看故障的大小,抢修是否及时。一般晚点十分钟到一天不等。
第二,遇上极端天气。比如下大雪,下大雨等。2008年的时候南方发生大雪灾害,往南方走的火车晚点是正常现象。毕竟要清理铁路沿线的大雪,抢修损坏的线路,保证运行安全,是要花费大量时间的。
第三,遇上春运等大规模人口流动,造成铁路系统压力负荷过大,使得火车晚点。
第四,铁路系统调度故障,铁路沿线出现交通事故,抢道等原因。前段时间辽宁沈山铁路南线16公里处有一辆小轿车在铁路口即将封闭的情况下抢道,将火车逼停,车主还殴打了工作人员。不得不说,现代社会有些人素质确实不高。这些人抓住了要严惩。
当然,火车晚点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这里就不说了。
上面已经说了,火车晚点都是为了安全起见,有些晚点原因并非人为 ,不可避免,所以乘客要赔偿的话,我觉得并不合适。当然,有些人乘坐火车确实为了赶时间,如果确实晚点,乘客可以选择改签或者退票等处理方式。当然如果乘车过程中乘客因故受伤,铁路部门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而且购票时有保险服务,几块钱,这倒是可以申请赔偿。
赔偿乘客小编觉得是不可能了。
首先,小编认为应是双向制约的。假如车票上的发车时间算作契约规定的话,那么,按照“乘客迟到,车票作废”类推,“火车晚点”应该“票价全退”呢?如果车票仅仅是对乘客的约束,却没有对铁路运营的规范,如此契约就充满霸王式的傲慢与偏见。
换个角度,当“乘客迟到,车票作废”只针对“非动车组”时,就说明了一个问题:既然有了“动车组”这棵摇钱树,“非动车组”就不那么吃香了,选择“非动车组”的乘客们也就成了无价值客户。如此规定既“捏了软柿子”,又增加了对动车组的宣传。
谢谢邀请,国内普速火车晚点,属于正常现象。你居然想铁总因为列车晚点赔偿你?现在飞机晚点都不安排免费食宿了,你这要求太高了。火车晚点,有自然灾害,设备,信号故障等原因。按铁总的说法,凡属列车晚点,都属于不可抗力。说一句抱歉了事。我赶火车的路上遇到堵车,结果误了火车,那也是我不能抗拒的力量呀,但铁总不管,不管你是不可抗力还是什么原因没赶上火车,都得自理。但铁总的火车晚点,耽误了你的行程。对不起,很抱歉。
正常理解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你想过汽车、公交车、飞机晚点有多少人要过赔偿吗?火车晚点的原因,你无法知道,你要去调查吗,有些原因也不是铁路上的。火车票上的时刻“时刻非契约”,不是对你的承诺,而是一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