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误会他人偷我东西还带警察上门但是没有进入他家,现在他要求我赔偿2万精神和名誉损失费不然要告我该赔嘛?

风吹就是草动,警察上门众人见解认为绝对不是好事。人言可畏,三人成虎,谁受得了呢?平白无故遭你来这一招,受辱之屈油些而生。换追思考,你感觉如何?赔礼道歉本该,精神损失费即使用也合情合法。你趁人家还未向法院申诉之前,诚恳培礼道歉,以求人家谅解方为上策

如果仅仅是民警例行公事,上门进行盘查,所有的程序合法合规,题主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和手段宣扬对方盗窃的“事实”。原则上题主不应承担名誉侵权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的认定,首先要有侵权行为发生,其次要有侵权的危害后果。侵权行为出于侵权人的重故意或过失而形成,在这一点上,题主误以为对方实施盗窃,而对方并未实施盗窃行为,可能形成侵权责任上的过失。但是在这种认识过失的认定,必须有对应的侵权行为和实质损害后果。如在公共场合或其他与对方生活密切相关的场合及人员中,宣扬对方“盗窃”行为,或者借民警上门之机,向其向对方亲友或邻居大肆宣扬对方“盗窃”行为,继而对对方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的,都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如果存在民警执法违规问题,或者题主通过某种私人关系,同民警一同上门责问对方,向对方进行“施压”,民警可能因违规执法而受到纪律处分。一般而言,即使真的有盗窃刑事案件发生,民警在不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于协助调查人员通常是电话通知对方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极少发生在证据条件尚不充分的情况下,直接上门盘查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会相对麻烦,如果题主与执法民警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出现民警滥用职权的情况,对方如果向警务督察部门进行举报,直接会导致执法民警受到某些处分。这可能就是对方所要“赔偿”的底气所在。

总之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要轻易将公权力变为私器,这样对自己和公权力执法者都有可能造成无尽的后续问题。

怀疑他人盗窃,向警察报案没有错误。警察进行调查是依法履职,更没有错误。警察就是进入他家也没有错误。你如果有意诬告陷害他人,警察会对你进行处理的。否则,他向你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他起诉你你就认真应诉嘛,需要帮助你就聘请律师呗。

你傻❌啊?怀疑人家偷你东西,就可以报警搜查吗?警察进去搜了吗?警察万能啊?没有搜查令能随便入户搜查吗?丢人现眼了吧?要为自己的无知买单了。吃一堑长一智吧。对方的赔偿要求可以调解商谈,不行可以走法院。今后事情走向态度决定一切。

首先说你能量挺大的,凭你的怀疑就能调动警察上门。同时你给邻居造成的伤害也是很大的,遇到脾气爆的可能要跟你没完没了的打架,大家都过不安生,而且人家有理,你没理。你现在可以在小区贴个大字的道歉书,诚心诚意的道歉,让邻里们知道是你错怪人家了,给人家身心造成了伤害,应该从内心认识到错误,求得邻居谅解。这个不用到头条里问也应该知道怎么办,诚心诚意认错道歉后,再商量怎么给人家补偿。

2021-11-05

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