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疫情为理由不复工,每个月只发2500,能告公司不?

题主你好,于理,于情,于法,你都不应该告他!

1 于理,众所周知,疫情之下,全国耐至全球经济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很多公司面临破产倒闭,外贸经济开工更是遥遥无期,而你公司至今没有开工,也就是说你这几个月没有为公司赚取一分利润。反而公司每月给你发2500元生活开支,公司是在掏老本来养活你。

2 于情,作为公司的员工,在公司遇到不可抗拒的困难时,理应相互理解,相互体凉,我们不应该着眼于眼前的利益,应当把公司当作我们的合作伙伴,共同面对眼前的危机,我也是一个打工的,我们公司也受到了冲击,我们现在也都在拿底薪,而且最关健是,公司从上个月就没接到新的订单了,也反应了后一两个月基本就是吃公司的老本了,我们全员现在就是一至认同,去年的年终奖不要啦!为公司克服眼前的危机做点贡献!

3 于法,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在受到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下,非得强制开工。他其实可以申请破产,但公司本着吃老本的力,从人道主义出发,还是为企业的员工承担应有的生活开支,这样的企业该上哪儿去找!

4 法律之外,我们还有人情在,什么是法外开恩?你这个情况,既使在法律的条件下支持你,于情于理都不会支持你,法官一定会法外开恩的!

5 疫情当下,所有的人都不容易,所有的企业更不容易,我们还是宽容一点,包容一点,共同面对当下得难关。一起活着走下去才是最好的幸福!

以上仅为个人关点,一个忠实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应该减半,政府不是发文强调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复工的,每月最低可以只发1200的最低生活保障吗?

再说,很多上班一族的文员,一个月底薪也只有两千五吧。你还不知足?

碰到奇葩了,公司以疫情为理由不复工,每月支付2500元,你还要告人家,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疫情期间,公司复不复工,不是公司说了算,而是有地方政府来决定的,大家都知道,今年由于疫情的缘故,有许多小型企业被迫关门,他们也不想这样,到是题主你,整天闲在家里,每月还能拿2500块工资,知足吧。

能告的。你永远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之所以还在犹豫,可能是你的账还没有算清楚,不知道现在告公司是否划得来。

在没有获得完整信息的情况下,我来帮你核计一下得失,供你参考。

政策

我咨询了在人社部门工作的朋友,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因疫情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大增,他们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劝导劳动者与企业相互体谅共克时艰。

朋友告诉我,各省市高级法院针对疫情期间的劳动争议诉讼专门出台了文件。我按照她的建议查询了相关资料。

比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是这样的:(注意红字部分)

从宏观政策层面上看来,如果你现在去告公司,前景并不乐观。

不过,疫情总会过去,生活会回归正常,你依然可以保留证据,在一年的诉讼时效内向公司主张权益(即“告公司”)。

劳动合同争议由辖区劳动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现在地方政府把复工复产和保就业当成首要任务,仲裁委同情企业,多半会不支持你的主张,或者以资料不全的借口拖着不处理。

然后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按照过去的判决结果统计,劳资纠纷诉讼,超过90%是劳动者胜诉。疫情结束后,大概率法院会部分支持你的主张。结果多半是以下两种情况:

  1. 企业支付补偿金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2.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合理补偿停工期间的损失。

如果企业经营困难现在是勉力支撑,你先下手为强拿到离职补偿金。虽然会被人诟病落井下石,毕竟这是你的合法权益。

从过去的经验看,这种补偿一般是几万元的样子。

如果企业顺利度过疫情导致的困难时期,那你就冤枉做了坏人,现在撕破脸离职吧,其实干得越久离职补偿金越高;不离职吧,你在这家企业的升迁基本无望了。

当然你可以应聘去其他企业。就算入职时HR不做背景调查,领导要重用你之前多半会搜索到你和前东家的诉讼,然后你在新单位的升迁也基本无望了。

职业发展上的经济损失大概会是每年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得失

现在可以得出大概的结论了: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足够高(离职补偿金高),且你年龄足够大(后期职业发展受限的经济损失小),你去告公司就是合算的。

比如说,月薪至少2万元、年龄45岁以上。

否则,不管企业未来前景好坏,你都应该支持你的企业和领导。

原因

看到这里,你可能更迷惑了:一件明明很有道理的事情,怎么就不能做了?

因为你和老板从来就不是对立的劳资矛盾双方,而是一起以企业作为载体去参与市场竞争的劳资合作关系。

你的收入和企业利润并非零和博弈,而是大河里有水小河里满,大家一起挣市场的钱。

在受疫情影响的困难时期,企业总的来说做的不错

2021-11-05

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