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原单位没给续签合同,是否属于自动离职?原单位也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这个问题之前我也有回答过。

合同到期单位没给你续签合同,不属于自动离职,这是公司违约行为。虽然你们没续签合同,视为你们之间劳动关系是有效的,程序上你还是原单位的员工。

建议你有2个方案选择,一是你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同,如果他不同意也不给办理离职手续,去劳动局仲裁,但这样做没有补偿金。

二是你直接去劳动局仲裁,告发原单位不和你续签合同,争取补偿金,补偿金的金额可以参考下面的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以后,原单位没有给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自动离职,需要按照几个情况来区别对待:

1)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原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依然在岗继续工作的,这种情况其实已经形成了事实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这种情况当然就不属于自动离职的,既然没有离职,也就谈不上开局离职证明了。

在岗时间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十二个月,企业依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种情况站在劳动合同法的角度就会按照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对待,自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两倍的工资待遇来诉求。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由于原单位的原因导致和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自动离职;它属于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自然终止。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以后,企业方如果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劳动者发出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其次如果企业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与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按照该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即每满一年按照该员工的月度工资计发一个月,不满一年但在六个月以上的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同时还要给该员工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劳动者只有带着企业出具的《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才能去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的。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不再和企业方续签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原则上会按照自动离职来计算的。员工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方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能给你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但解除的原因一定是你个人离职,而不是企业方辞退或者合同到期终止。这中间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是企业方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话,个人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以及失业救济金的。而自动离职的话就没有经济补偿金和失业救济金的。

4)离职证明的相关问题:

无论是自动离职或者被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方都必须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书。所不同的只是离职原因不同而已;如果公司不给自己开具离职证明,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是违法的,同时,因不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劳动者也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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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合同的,不属于自动离职,而是属于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原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法律依据是国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所规定的:“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如果原单位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的,你首先与原单位进行协商,告知他们有此法律义务,并明确表示,如果他们不开具该证明,你将去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他们。其次,假如原单位坚决不给你开证明,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去投诉原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会依法帮你处理该案件。

2021-11-07

20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