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要不要垫付医药费用?

原则上不需要垫付,强险和商险就是用来赔付交通事故中车损人伤相关费用的,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交强险先行支付。医院对车祸中的伤者一般不会太苛刻,知道有保险赔付。你既然说的要不要帮忙垫付,这个就看你自己愿意帮忙否,伤者医院保险公司交警都会希望你关键时刻帮忙。愿意帮忙是好事。救人于为难之中即让你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主动帮忙值得首肯和赞扬。

不要垫付,第一时间打交警,然后打保险公司,交警看到严重会打120的。我本人亲自遇到的。电动车左转闯红灯和直行绿灯通过的小车相撞,人和电动车没有事,轿车被撞破前面了。人的脚上破了点皮。如果交警事故认定的话肯定对方全责。当时问是否要去医院看,人家说不用。我当场就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和报险。对方没有要求赔偿先离开我也走了。结果过了一个小时,就拍照过来说小腿肿了。我马上补报案了。后来这个人又要误工费,又要报销交通费,又要拍B超CT要求我先垫付,说如果不垫付要整个1000元,2000元让我难受,我拒绝了。还要算误工费,要医生多开几天休息。在医院耍赖不让我走,我都报警110了。所以第一时间报警报案是最重要的。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想走公,拉监控,交警做好人协商半天让我私了,最后谈成450元私了,进行录像。钱拿到了,这个女人就从医院走了,也不要拍片了。我后悔了,早知道一定走公,并且全程录音录像曝光她,让她知道钱没有这么好拿。人心叵测,你越好说话,别人越不把你当回事。必须走流程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开车撞了人,对方的医药费是否应该“先垫付”?

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了人,首先是电话报告交警队人员到现场处理,接着通知120急救中心派救护车和医生到现场救治伤者,然后通知车辆参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到场堪验以便以后办理理赔手续。

交通事故发生后救治伤者十分重要,住院治疗需用医药费,车主一定要和保险公司协商好,如保险公司先垫付医药费,自己也应主动去看望伤者,如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车主应该垫付医药费,反正医疗终结后事故处理时会进行结算,千万不要回避,赢得家属的谅解,便于后续事故处理,如果躲避不闻不问不管,会引来麻烦,害了自己。

我父亲曾被车辆倒车撞到,事故发生后我们到现场时,车主已联系了120、交警队、保险公司,现场处理后,车主一同到医院预交了医疗费,父亲住院期间车主主动到医院看望,交治疗费,我们一家人被他感动了,父亲住了10天医院我们主动提出出院,解决时我们也没为难他,只要了他点营养补助费,很友好地作了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谁也不愿意,车主一定要正确面对,不要躲避伤者及家属,垫付治疗费是应该的,今后事故处理时会一并纳入结算的,互相配合治好伤者,以便进行交通事故的最后处理。

我认为开车撞到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应该垫付医药费。

1、你撞了人,事故责任肯定在于你,受伤的一方也肯定会要求你垫付医药费的,不然的话,往往会一直找你闹腾。垫付了,可以少些争吵。

2、垫付医药费的时候,相关的缴费发票或收据等一定要保管好,以后报保险的时候需要。

3、我认为,出了事故,一定不能私了,私了以后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隐患。如果,对方反悔的话,就不好处理了。所以,该报警就报警,让警方认定责任,该多少就赔多少。警方认定了,一次性就可以处理好,避免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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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在路上,都盼望平安顺利。

但是,意外总会发生,发生了人伤事故后,如果人伤势较为严重,第一时间拨打120和122,毕竟生命第一。

现在的医院对于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救治,不会拒之门外。至于医药费垫付的问题,个人的浅见如下:

1.机动车全责,或者有一定程度的违规担负主责,这样的情形就适当垫付前期的住院押金和部分费用,接下来看自身经济情况,和伤者多沟通,救治第一,司机没有能力或者其他原因不垫付,伤者一方也不要过于纠结,最终处理事故时,保险公司也会一分钱不少的赔付。

2.非机动车或行人违规造成的事故,不论责任怎么划分,不垫付,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开车的司机未必就比伤者强势,不论经济实力或是其他方面。

3.需要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提起特别注意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案例,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再偏袒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例如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原因造成的事故,交通部门在处理的时候,已经严格执行交规,要求违规方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责,别说垫付费用了,自己受罪还要赔偿机动车一方得损失。

4.但是事无绝对,果真遇到了人伤事故,还是要看情况处理,毕竟,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温情的社会。

最后,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平安出行,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健健康康的身体,才是对家人最好得礼物。

感谢邀请!

首先,交通事故都是过失造成的

交通事故都属于“不小心撞到人”过失“事件”,如果是故意撞人、撞坏物品,视伤情、财物损失的数额等情况,那就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或犯罪。但是,交通事故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但仍属于过失犯罪。

其次,没有强制性规范要求交通事故驾驶人垫付医药费

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可协商和解,也可在双方的同意下由交警现场调解。一般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的责任不可能立即区分,被撞的人也可能是全责,如果伤者是全责就要自行承担全部的损失费用。所以不好规定一律由驾驶人垫付医疗费。一般都是由伤者先自己承担医疗费,待责任分清后统一调解。

第三,个人认为驾驶人还是应该主动垫付医药费

理由一:如果构成交通犯罪,主动送医院并垫付医药费会成为从轻处罚的法定理由。

理由二:交通事故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驾驶人就是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责任,另外有的人买的车险没有“不计免赔”的项目,事故产生的损失自己总是要承担一定的比例。

理由三:交通事故都可以调解、和解,就是交通肇事撞死人了,有的也是可以和解的,主动垫付医药费,有利于赢得受害人的理解,从而为友好调解打下基础。

理由四:就算对方全责,也不意味着一分钱不能垫付,必定事故与你有关,抢救伤员比报警还重要。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后,对方的家属都不会及时到达现场,伤者有时身无分文;就是伤员身上有钱,如果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别人也不应该擅自动用。不说人道主义的大道理,就是出于基本的人情事故,也应当尽力垫付。起码待交警介入或家属到达医院。

三点建议:

一、及时报警,尽量不要自行和解

发生交通事故,是自己责任总要担责,一般是逃不了的,就是能逃脱也会受到良心谴责。自行调解的缺点是双方可以随时反悔并重新报警,而且原有的现场消失,交警也存在取证难,增加了“公平”维权的成本。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不认可私自和解支出的赔付金。及时报警,多了警方这一权威证人,通过交警调解达成的协议并兑现后,双方没有新的证据有反悔的交警也不再受理,直接通过诉讼处理。交警的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调解与判决,保险公司一般都认可。另外,报警后你也尽了力,可以停止垫付,没有人会责怪你。非要垫付,交警对于应该垫付多少钱也会有个提醒。不少地方有交通事故伤害者救治的绿色通道,报警后交警会解决好后续治疗的费用问题。还可以避免一些“小伤大治”、“大伤不治”及“彼伤此治”的现象。

在一些边远地区无法报警的,要留有现场照片和见证人个人信息,调解时最好书面进行。

二、对事故责任要合理预判,把握垫付的度

对自己事故中承担的责任比例,对伤者的全部损失要心中有数,最好不要超出可能赔偿的范围,避免以后麻烦。

三、保存垫付证据,防止产生矛盾

直接垫付给医院的票据最好自己保存,垫付现金给伤者或其家属的,要让对方写个借条或收条,载明用于治伤,防止被对方误以为或曲解为是“无偿”救助、资助。需要说明的是,有的驾驶人撞伤人后,会主动购买营养品或果品看望伤者,这也是应该提倡的,必定人是你撞伤的,有利于后期调解,但是这些支出只能自己承担。

申明:对交通法规虽然关注,但是没有从事过专职交警工作,如有错误请及时指出便于更正或删除,以免误导网友。

2021-11-19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