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拖着怎么办?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就是拖着不配合处理,首先要弄清楚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然后对方这么做对自己有什么损失或损害,一般这两者是相关联的。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对方想要争取更多的利益而故意为之,所以最好就是见招拆招了,你如果只是车被扣而又着急用车,那只要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明确了责任后就可以申请放车了,如果是车辆维修后对方不配合提供手续而拿不到赔款的让修理厂和保险公司协调处理就好。

如果只是物损那还简单点,比较复杂的是带人伤的案件,关于住院过度医疗问题,也就是赖在医院不走的,如果自己在保险齐全的情况下就比较简单,保险公司会有专业人员与对方沟通,保险公司愿意赔的话管他爱住多久就住多久,反正保险赔付。最麻烦就是没有保险支撑,对方又一直拖赖着不出院的,这就比较讲究技术的了,态度要好多跟对方沟通,通过对话了解对方真实诉求,然后也要跟主治医生交流意见,这些过程记得全程录音,尽量收集多一些有利证据,当有充分证据说明对方就是在过度医疗或者涉嫌敲诈勒索行为的,可以立即翻脸,诉诸法院,一般有了这张王牌问题就很快会得到解决的,毕竟对方也会自觉理亏。

总之法治社会理字当先,最后提醒一句,开车上路当需小心驾驶,还有记得上保险哦。

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理解。

我是保险公估师。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缺一直拖着不处理,这种情况只要是看什么情况,损失大小。

楼主所问的问题不太清楚,只能简单回复了。一般这种情况可能是双方车辆均被交警扣留了,但是对方因为可能是想要钱或者其他原因迟迟不配合处理。如果车辆被扣自己确实是全责,那么可以请理赔员一起找跟交警沟通,负责该事故处理的交警一般会联系对方到场处理 ,如果对方没有合适的理由拒不处理,交警是可以先放全责方车辆的。

如果对方是不对车辆进行定损维修那就更简单了,保留好相应证据,等对方主动联系你处理就好了。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肯定会报警,通知保险公司。交警会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过错,事故的发生经过这一系列进行盘问,最后制定责任事故认定书。

我方全责,我方也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如果对方拖着,这就需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了。第一,对方若是有其他更为重要的事情需要优先处理,他可能就顾不上处理这次交通事故,但是他必须说明正当理由。第二,如果对方无缘无故不对此次事故进行积极处理,采取消极的态度,拒不配合,认为反正是我方的全责跟他没多大关系似的,这种就是人品问题。我方先把自己需要处理的责任方面进行妥当安排处理。如果对方拖欠时间太久,则可以上班公安机关,请求警察出面处理。到那时,就不仅仅是他没有责任这么简单了。

因此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我方只需要做好我方该做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小事故,不影响道路安全),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

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需提供医疗发票,进口药不赔付) 附:理赔资料——本车保单复印件、驾驶证(报案人的)、行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维修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单。 如存在三者车,三者资料包括:交强险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保险公司定损单和维修发票。(如果三者无损,还是要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和事故认定书或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单) 以上介绍的是买全保的情况,如果有的险种没买,则会相应扣除那部分的赔款(即属于此险种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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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警拖着,可能是希望你们协商解决。其实交通事故赔偿可选择双方协商、交警调解、法院起诉3种途径。你跟交警明确表态,协商不了,也不愿意调解,只想对方去法院起诉。那交警就没理由再拖着不给你《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就算结案了,赔偿的问题交警不管了。伤者要获得赔偿,只能去法院民事起诉。

诉讼费一般由被告承担,律师费一般自己承担。最好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那样法院可直接判保险公司赔钱,省得你再去办理赔。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造成财产损失,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员受伤,尚未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伤人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初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处理死亡事故,应当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交通警察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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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