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月领导要扣回年休2天,这违法吗?

2018年4月辞职,在2018年的2月份年休5天,现在领导要扣回年休2天,违法吗?

是违法,但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

走就走吧,两天也没几个钱。山不转水转,说不定什么时间又回来了。

人生有太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最后祝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愉快!

公司该行为违法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不再扣回

规定已经很明确了,即使员工当年度辞职的,企业也不能扣除员工已休年休假天数相应的工资。

谢谢邀请回答!

肯定是违法的,违反了,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不再扣回。)所以是违法的,你可以根据法规维权理论,讨回你应享有的待遇,希望能帮到你。

谢谢邀请!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一、你们领导真的很有意思,你得把你们领导得罪成什么样呢?人事部门有这样的规定?二、如果这个公司真有这样的规定也挺奇葩的,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也别计较那两天了,大度些,别影响自己的心情!

2021-11-22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