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车辆故意停车,导致后车追尾是谁的责任?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如果前方车辆是故意的行为,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这在交通法中是有明确的规定。


故意行为的界定。

在很多追尾的交通事故当中,作为后车的司机一般都会给事故的办案民警提出,前车是故意停车的。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一般会视为这是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责。

故意的行为主要是指前车,在道路通行的时候,故意与后车发生交通事故,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碰瓷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认定前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现在也有一些车辆在道路通行的时候开斗气车。这种行为也会将前车定位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是在开斗气车,互相较劲儿的话。很有可能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也就是同等责任。


前车的变道行为。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给人的感觉后车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前方车辆由于变道行为,而紧急停车的话所造成的后果,也将会是前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办案民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各种痕迹来确定前车是否有故意行为,或者前车是否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行为。


前车的停车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

如果两车在同一车道当中正常行驶的话,前车紧急刹车或者紧急停车,是为了避让前方的行人和机动车辆的时候。后车如果注意追尾了前车,那么后车是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的。

因为在交通通行的时候,在同一车道后车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这个安全距离主要指的就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办案民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划分交通事故的责任。事故民警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细致的现场勘查,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来判断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果单纯的是由于前车的停车造成的后车发生碰撞,那么我们一般会认为后车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车辆视频记录仪的作用。

很多车主现在在自己的车辆上安装了车辆行驶记录仪。在很多交通追尾的事故当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重要证据。但是这个证据。,仅仅只能证明前车是否有过错行为并不能一味的认为前车停车,后车的追尾,前车就就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当中,最主要要判断前车是否有故意。


我的个人建议

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目前在城市道路当中,后车与前车的足够安全距离就是前车如果紧急停车的话,后车应该有足够的时间来保证自己的车辆不与前车发生碰撞。

在高速上通行的时候,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更是非常非常必要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无论是出自什么原因,只要你的车头咬了前车的屁股而导致了追尾事故,勿庸置疑,都是后车的全部责任。

有的人也许会想不通,为什么大家的车明明是在好好地走着,前车却突然一个定蛋,让后边的车反应不过来造成事故,却要后车负全部责任这简直不合道理。

没办法,道路交规法就是这么定的。有的人开车老喜欢闻着别人的屁走,这是相当不好的开车陋习,而且是很危险的节奏,必须尽快改正过来。别的不说,一旦前车有个紧急情况忽然采取急刹,想躲都躲不掉,再有就是,万一前边是个专门找茬碰瓷的,你岂不是自愿上钩自投落网么?

一般来说,应该是后车的责任,因为后车肯定跟车过紧,没有保持合理车距,或者是没有根据前车情况及时减速停车。不过,这样的话,后车司机也有点亏,因为只要保持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要求的车距,就会有其他车辆插入到前车和自己的车辆之间。往往就是这种不规矩的人,给交通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特殊情况下,由前车承担责任,比如,前车突然违规变道,由其他车道插入后车正常行驶的车道。比如,前车刹车灯不亮,对后车形成误导。等等。

所以,建议大家开车是还是要尽量规矩一些,规矩行车能大大提高安全系数,另外也要安装行车记录仪,对文明驾驶的人来说,安装行车记录仪也能提高安全系数,你懂的。

这种情况属于后面的车违规,后面的车负全责,交通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所以后面开车的人一定要保持安全距离,开车速度不要太快,随时注意前面的车辆。

交通道路上的正常交通情况下,发生追尾事故,肯定是后车的责任,这是人所共识的问题。但是前方车辆故意停车,那情况又不一样了。请注意是“故意"!故意即人为的有意为之。有心算计无心人,使别人措手不及造成事故。这已经不是纯粹的交通事故,是故意制造交通肇事,你说是谁的责任呢?

前车故意停车,造成后车追尾。追尾事故不一定全是后车的责任。

主要看在什么路段,在禁停的的路段故意停车,这本身前车违法在前,造成的后车追尾,前车负主要责任,后车负次要责任。

在没有禁停标识的路段出现追尾事故,多数是后车没有保持有效的刹车距离所造成的,后车负全责。

在平时驾驶中,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跟车中保持好有效的刹车距离。

2021-11-24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