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的地下车位,你是否愿意出钱买,开发商是否有资格卖地下车位?

小区公共区域,游乐设施,绿化区域,及带有分摊面积的地下停车区,产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不得私自买卖,但是可以适度收取管理费,确保停车区的管理和安全!所收费用,计入小区总收入,上述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

但是如果自己买的房子,公摊没有算地下停车库,那么开发商有权利自由支配,可以选择租,也可以选择卖,我们是无权干涉的!

至于买不买,看个人情况,有条件的就买一个,没条件的也没办法!毕竟很多地方车位比车都贵!

修行在路上…我是王先生,依然在路上修行!

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诠释: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为了国防利益和国家安全,开发企业需要根据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来修建人防工程,不修建的,需要向政府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据相关规定,国家会给予修建人防工程的企业一些优惠或税费减免政策。因为人防涉及到国防安全,国家给企业一些政策也是合理的。给政策其实就是给钱。可见,小区人防工程,主要由开发企业投资新建,国家只是给予了适当的财政补贴,因此不能算国家投资,只能算企业(开发商)投资。尽管是企业投资,由于人防工程的公益性,所以开发企不具有产权。

还有个网友观点需要说明之——开发企业虽然投资建设了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用,战时用作防空。开发企业不认同它的费用摊入了小区成本,只认为是按规定投资兴建的公益性防空设施,所以它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小区配套,当然也就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由此,小区人防工程产权既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开发商,还不属于小区业主,它是个公益性的设施。根据《人防2008015号文件》之规定“谁建设,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管理办法,所以它由开发企业进行管理,收益归属开发企业。

2021-11-24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