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重伤他人,共饮者是否应当担责?

【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感觉问这个问题的人心理上有些扭曲。首先,开车不喝酒的法条,在中国可谓是妇孺皆知;其次,作为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资格培训的时候,也不乏关于酒驾入刑的普法教育;再者,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能力成年人,放纵自己的行为不思悔过,却想着把自己的过错移祸他人,足见此人心灵肮脏和心理扭曲到何种程度!

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那如果三五个人吃饭,请吃饭的没钱买单,他出去抢钱。回来,那在一起吃饭的也跟着担责吗,吃完饭喝好酒各走各的,谁出了事自己买单。

2021-11-25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