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起各大银行房贷利率默认批量转为LPR是否合法合规?

这个肯定是合法合规的,如果不合法合规,银行敢这么做吗?银行上面可是有国家和银监局管着呢。

这也是国家规定和允许的,央行的《通知》规定了,要在某个时间点内,完成所有存量房贷的转换工作。稍有常识和积极性的业主,早就主动转换了,并且已经享受到降息的红利,余下的业主也不晓得在等什么?

同时,银行也早就事先通知过广大房贷者,并且给了大家那么长的时间考虑,大家在在这段时间里,拥有自主选择权,是选择固定利率,还是换成LPR。

那么,为什么会有房贷利率换锚这件事情呢?

这个主要涉及国家的金融改革。我们的利率定价的游戏规则要和国际接轨,让别的国家看得懂我们的玩法。

世界主流国家的利率都是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我们得改变利率定价的游戏规则,放弃基准利率,和世界各国采用同样的LPR的游戏玩法。

所以,贷款买了房子的人,尽快去调整成LPR,不要担心这是银行收割大家的阴谋,更加没必要在这件事是当杠精。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8月25日,各大银行房贷利率默认批量转换为LPR是否合法合规?这是一个国家层面上的问题,既然国家允许了的出台政策,肯定是合理合法的。并且政策中规定,如果你不同意LPR默认项,在规定时间内你可与相关贷款银行协商,鉴定永久不变协议,银行会按你的方法继续收取固定利率。

这项政策的出台,关系到每个房贷者的切身利益。房贷者们收到此信息后,讨论和评说不一。

有的人认为,银行的举措有可能是要增长利率了,如果不出与银行协商固定利率鉴约,有可能面临加息的危险。

有的人说,现在剩余房源太多,国家有可能要求降息推动卖房,按LPR可能会跟着降息,对于贷款人有好处。

对于银行出台这样政策的各种讨论和评说,大家都无凭无证,都是凭空设想,到底利弊如何,无人知晓,至于后续贷款人是坚持默认LPR,还是与银行签订固定利率好,只能看谁的运气好了。

首先,贷款转化为LPR就不是银行想做的事,是央行的政策法规要求,央行的政策法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本身就是法律的一种。这不是违法,是执行法规。

其实银行也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银行最重要的都是风险控制,稳定都是最终的追求,妥妥的固定利率,我们能够有效的看到未来二三十年的收益,而一旦变成浮动收益,那么我们的风险变成非常大的不可控,而且现在投入了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做这个事情,还要被不知真相的傻白甜骂,真的银行非常不开心。

可能有什么办法呢,既然是法规要求,那只能坚定执行,要求8月31号以前必须全部转化完成,从1月份通知到现在也没有转换完成,那就只能用批量的手段喽,节省人力物力,而且也不是说没有更改的机会,你要是不愿意浮动的话,12月31号以前仍然可以改为固定利率。

综上所述lpr不是银行搞出来的,也不是银行想做的,银行员工和你们一样觉得扯淡,银行员工也都有房贷。骂错人了。

这几天被五大行批量房贷LPR转换刷了屏,各路大仙都在骂银行,银行人一直觉得很屈,人在网点坐,锅从天上来,防不胜防。

首先,这次LPR批量转换是有制度可依。2019年8月16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各银行执行此制度。2019年12月28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各大银行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商业银行的所有行为符合央行的要求。

其次,商业银行已给贷款客户5个月选择期,在此期间已听过公告、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贷款人到银行转换,已尽了告知义务。但很多贷款人受小道消息或负面报道影响,对央行执行的LPR制度产生误解,认为是银行在薅羊毛,对银行产生对抗情绪,故不愿到银行来。

再次,各银行在批量转换前、后已给客户多次选择机会,不愿转的可以申请撤回原执行利率。8月25日之前可以申请不批转,8月31至2020年12月31日是犹豫期,可以改回原执行方式。如在犹豫期撤销后,还有机会再改一次。贷款人可以自助选择,没有非强制改的意思表达。

最后,银行执行央行政策,贷款合同因国家政策变更属外部不可抗力造成,银行及贷款人均需履行新政策,不得违抗国家法律法规。银行已多渠道告知贷款人、给予贷款人多次选择机会,未损害消费者权益。

银行作为国家金融工具,调控宏观经济,执行的规章制度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法律条文,在日常生活里,总被老百姓误解:银行是企业,要利益最大化,要收割储户的韭菜。这种情绪让银行每执行一个政策,都要背负骂名,在网络热搜一段时间。

请各位在喷银行之前先学法,了解国家政策,不要人云亦云。

2021-12-04

202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