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8亿元的罚单,阿里巴巴的吧?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
1、罚款如何入账?
凭罚款通知书和银行转账单进行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能否税前扣除?不能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3、汇算清缴如何纳税调整?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账载金额182.28亿元,税收金额0.00元,调整金额182.28亿元。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合计调增金额数会反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增加额栏,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行政性质的罚款都是不能税前扣除的,所以这182亿的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
但是对企业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开支,会计账目肯定是要做的,这种行政罚款都是进营业外支出。
由于税法和会计对这笔支出的处理规则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就涉及的税会差异,需要做纳税调整,也就是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阿里2021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为1000亿元,成本、费用等会计合法支出为700亿元(包含工商局罚款182亿元),会计利润为300亿元。但是在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法规定行政性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那么应填增应纳税所得额182亿元,应交企业所得(300+182)×25%=120.5亿元。
很多人不太理解为什么这明明上交给国家的罚款,是真金白银的支出,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呢?
举个例子
假设现在有甲乙两家都是资产规模500万元,员工为20人的公司,2020年甲乙公司的收入均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扣除为同为680万元,但是甲公司还有一项30万元的税务局罚款。
若税务局罚款也可以税前扣除的话,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680-30=290万元,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甲公司应交企业所得100×2.5%+190×10%=21.5万元,甲公司税后净利润为290-21.5=268.5万元。
而乙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680=320万元,不符合小微企业所得额优惠,应交企业所得320×25%=80万元,乙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为320-80=240万元。
发现问题没?甲公司因违法经营被罚款后反而可以少交税,企业的净利润竟然比合法经营的乙公司还高出28.5万元,这明显不合理啊!
这就是行政性罚款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法理基础。就是要在政策层面对不合法经营的企业给予惩罚,要让其付出更高的经济成本。
当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有个纳税调整账目明细表,有个项目就是专门“调整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填写起来并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