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文水男子未赶上公交搭出租追上,西瓜砸头拳打太阳穴打晕司机, 你怎么看?

看了这个男子殴打公交车司机的行为,也太恶劣了吧,打的也挺狠的,这个男的不知道今年一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对于殴打公交车司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吗?去年,重庆22路公交车坠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如何保障公交车司机的安全,以此来保障老百姓的安全,一车乘客的安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这个法律文件出来了,公交车司机们终于有尚方宝剑,有了法律保障了,你敢打公交车司机,就是判刑,而以往,仅仅是拘留。

今年以来,包括黑龙江的哈尔滨、海南海口、湖南涟源,四川、浙江的等多地出现的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判刑,其中,哈尔滨乘客醉酒殴打司机,被判刑5年,海口一个女乘客因为公交车费,与司机发生争执而扇司机一耳光,换来了4年有期徒刑,湖南涟源县,一个老太太乘车与司机发生争执,老太太打电话叫来儿子“讨要说法”,其儿子殴打司机,被判刑3年2个。

这还没完,就在5月24日,温州法院判处两名殴打公交车司机的男子5年和3年9个月有期徒刑,原因就是:一名男子朋友下车如厕未能上车,男子用手按压尹某的后脑,致使公交车失控,以及另一名男子醉酒殴打司机等。

种种案例以及判刑,还是未能让那些沉睡的乘客警醒,一言不合,就殴打司机,山西文水县这个男子,因为中途招手,公交车没有停(县公交车为招手即停),就搭出租车追上殴打司机,用西瓜砸司机,导致司机诊断为脑震荡,性质恶劣,在国家严厉打击此类现象的情况下,依然顶风作案,就是作死的节奏,对于这个乘客,不用说,重判,至少得三五年,我建议,更要重判,3到5年,太轻了,应该20年,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长记性。

被打司机在接受检查

另外,最近发生的殴打司机被拘留,还未判决的有:1、云南楚雄公交车正行驶,一名刚上车的男子没有投币,想坐“霸王车”,公交车司机劝阻后,男子两次和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并挡在车门前不许别的乘客上车。 之后,男子继续耍赖,在司机正常驾驶公交车的过程中,其上前用拳头殴打司机(下图),致使司机无法继续操控正在行驶的车辆,目前,已经被刑拘。

2、4月26日17时,在中山市,一名男子乘公交车自己坐过站,却迁怒于公交车司机,在公交车行进中殴打司机。目前,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打人者何某批准逮捕。

3、5月21日,青岛一醉酒乘男子乘坐公交车找茬驾驶员,还殴打劝阻乘客(下图),被拘留。

4、近期,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名男子酒后因为乘车收费的问题向公交车司机伸出了自己的拳头,被拘留10日。

我想这个打出租追上公交车,先用西瓜咂,随后又多次拳打司机头部,直至对方休克的山西文水男子。他把公交司机看成什么了?是他发泄的对象还是彰显他权威的工具?有这么深的仇恨吗?没赶上,坐下一趟不行吗?

通过视频,目测这位公交车司机的状况。估计轻微脑振荡是肯定的了,要在以往赔偿医药费和刑事拘留15天是跑不掉的。如果通过医院检查,伤情再厉害一点,就属轻伤,那就不是赔钱拘留那么简单了。极可能以故意伤害罪判1—3年。

但今天他的行为,正好撞到枪口上了!自从重庆公交车坠江的严重事件发生后,对于恶意攻击、妨碍公交车司机驾驶的行为,基本都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

2019年1月10日,两高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作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最典型的应该属2019年5月9日,海南海口市美兰法院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0岁海南女子陈兰(化名)判刑4年。要知道,该女子只是与司机争吵时,情绪激动,扇了司机脸部一巴掌。

那么现在可以清楚的知道,这个打晕公交司机的文水男子,不可能适用缓刑,而且后果很严重!

哎,我估计他现在应该很后悔,当时直接坐出租车走了,不就没事了吗?或者有情绪和遇到生活烦恼的时候,做几个深呼吸调整一下,找个没人的地方吼几声,也都是可以的。所以,冲动是魔鬼!我想大伙还是引以为戒吧。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我觉得打人肯定是不对的,甭管受了多大的气,也不能动手打人,况且打的这么严重。现在是法制社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是不是公交车司机也有点责任呢?大家不妨想想回忆一下,大家觉得公交车司机的素质应不应该提高点?反正我是遇到好多次,司机师傅的脾气非常差,暴躁。可能是由于天天这样开车,太乏味疲倦了。但作为服务行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态度。在当下社会很少有闲人,大家都很忙。所以不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大家都应该多一些包容,少一点责备。多一些关爱,少一些冷漠。

文水的这名男子脾气太暴躁了,因为未赶上公交车就怀恨在心,搭乘出租车追上公交车,将公交车司机打晕。这样做可能解了他一时的心头之气,但是却带来了被法律追究的后果。

公交车又不是你家的私家车,你让停随便就停啊?既然错过了这一班,等下一班就是了。没有必要采取过激的行为,逞一时之气是要付出代价的,何必呀?

首先,作为公交车司机,应当守规矩,按章办事。到点就停,中途不上下旅客。只有这样做,才能够让公众知道什么都得按章办事,打消随意拦停公交车的念头。

其次,公交车司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礼貌待客。千万不要有什么过激的行为激怒旅客,在开车的过程中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对旅客一视同仁,不卑不亢。

最后,旅客也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坐公交车也不能任性,更不能辱骂殴打公交车司机。如果对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有什么人身攻击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坐牢,那都是轻的。

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一方面要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应当保护公交车乘客以及司机的安全,严厉打击侮辱殴打公交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创造出一个和谐安全的公共运输环境。

文水男子未赶上公交搭出租追上,西瓜砸头拳打太阳穴打晕司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们先来看看事件大致内容:

5月19日,山西文水县,一男子因未赶上公交车竟搭乘出租车追上公交,男子拦停公交后,用手中的西瓜猛砸司机。

此时,还有些意识的司机及时拉上手刹并报警,而该男子仍不停对司机殴打。

司机称,有几拳打在了太阳穴致其当场晕倒。

目前,文水县警方已介入调查。

这就是事件的简要内容,附带视频截选,不得不说男子的做法让人忍不住想冲破屏幕障碍,暴揍他的冲动。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男子的年纪少说也是四五十岁了,一大把年纪的人,应该长点脑子才对。

自己赶不上公交怪谁,又有几个公交车司机玩忽职守的,他们的工作就是固定的站点停下来,然后再离开。

赶不上公交只能怪自己,那么,把火发泄在公交司机身上又算怎么回事?

咱们退一万步来讲,错过了又怎样,真的公交司机失误又怎样,你等下一班不行吗?

用西瓜去砸公交司机的脑袋,这是成年人干得出来的事情吗?

一车人的安全被你置若罔闻,如果不是司机趁着最后的意识手刹,一车人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你付得起吗?

最近一段事件,一妇女打公交司机被判刑4年,那再我看来像这样的男子绝对不能姑息,至少让他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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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6

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