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后如何向主要责任方要求赔偿?

主要责任方一般承担事故总损失的70%(法院判决的除外)。如果主要责任方是机动车,受伤一方伤情尚不够伤残的,主责方先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一万元,其余部分再承担70%。

一,处理程序及渠道: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在收到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请复核。

①无异议的,按照认定的责任可以申请交警队调解(调解申请必须是事故各方都提,交警队才能调解)。

②调解不成的,受害方去人民法院起诉责任方及责任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二, 赔偿费用项目、计算办法和标准:

①医疗费(一般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单、收据标明的数额为准)。

②误工费(指伤者本人,实际减少的费用×住院天数和出院休息天数)。

③护理费(陪护人员,当地居民服务业社会服务业天平均收入×陪护天数×陪护人员数)。

④住院伙食补助费(伤者住院天数×当地住院伙食补助费天标准)。

⑤营养费(需要医疗机构出具明确的建议,一般指住院天数×当地营养费天标准)。

⑥交通费(伤者住院、转院及家属处理交通事故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其中误工、护理费用与住院天数和出院修养天数有关。赔偿标准按照事故处理时当地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文件计算。

三,给付方式和日期:

①一次性现金或转账支付(这种方式对伤者来说更为稳妥)。

②分期支付,如果责任方现无支付能力,各方可以约定分期支付(采用这种方式各方一定要在处理协议上明确约定,分期的日期及支付金额,以及违约责任,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

我是一枝红杏cql。有不同意见敬请评论,了解更多交通方面的知识请关注。

2021-12-06

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