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立体停车位17万一个没人买,开发商宁愿空着都不当做临时停车位让业主进去交费临停,你怎么看?

这17万停车位是产权吧?

开发商有开发商的考虑吧!

关于这样的问题,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能不能解释为霸王条款呢?就是开发商自己说的算。愿意怎样规定就这样规定!

开发商出租一个车位一年才挣最多5000毛利,卖一个车位十多万,光利息都能追平利润,为啥要租!饥饿营销,卖一个赚一个,而且还跟物业平分停车管理费,稳赚!

要想维权首先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到房产局,规划局,设计部门查该小区开发规划及批复情况。2.去查买卖合同内地下车库权属及公摊面积是否已经把地库划出去了。3.查地产开发商是否有不符合规划的违建并且销售出去。4.查找当地政府政策是否有违规行为。一查一个准!

开发商有权处置自有资产,业主是左右不了的。春节前报道一个小区有地下车位500个,一个车位13万元本小业主买了不到100个,其余被一个公司买去了,加价到18万元。原来租用车位的业主车辆只许出不许进。要求租车位者到物业去退款。

租车位者不同意,结果新买车位公司来了二十多黑衣大汉,对强行进入地库或堵路者大打出手。以后再也不堵路了。

先不讨论地下车位是谁的,国家到现在也说不清楚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换位思考,你是开发商你愿不愿意收费临时停车,停车里面的延伸事情很多,现在地下车位都是车牌登记,无人进出,临时停要加工人工资,够不够人工费,开发商不会为这事提供方便的,好好想想,不要站在居民的位置想开发商,个人认为简单的事情,一走流程就麻烦。

2021-12-17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