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自费项目如何辩护?

那首先想问的是看你站在哪一方的角度了,如果是保险公司的角度那么一般是: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但肇事车辆仅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且医疗费用明显超限的情形除外,自费用药不承担。

如果是站在伤者的角度通常是:用药通常都是由医院决定伤者没有决定权,况且医疗费已经实际发生,如果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那么应该由实际侵权人承担。

如果是站在被保险人的角度:我已经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等其他商业险,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非医保用药不承担我不知,没有对我进行提示告知。

感谢邀请。

对于交通事故的医疗问题,属于医学范畴。医生在救治患者时,当然以救治效果为考虑因素,不会考虑是否是医保用药。

对于保险公司以自费为由的拒绝保险理赔,我认为是无理的。

保险的格式合同条款中,对此没有说明。

按照合同法中对格式合同的规定,若格式合同有多种解释,应作出对格式条款提供者不利的解释。

所以保险公司当然需要理赔。

2021-12-21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