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陕西赌博200元金额的设定,四人在棋牌室打牌,提供场地的老板被拘?

春节期间,许多人从外地回到家乡与亲友团聚,难免有亲友会提议“打一圈牌”“发个微信红包”,这时就要警惕了,当心陷入赌博的陷阱。今天(2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组织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上了解到,今年春节,公安部门将对互联网赌博、乡村赌博和流动赌场展开打击。

怎么看?还能怎么看啊,我在局子外面看,他们在局子里面看呗。

关于赌博的问题,我之前回答过好几次了,在这里,借你这个问题,我再普及一些赌博知识,希望那些还不太清楚的人,能够了解一下。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由于全国没有统一规定赌资多大算比较大,多少又算严重,所以各地为了执法有依,都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像山东是200,北京是300,陕西是200,等等。你这个事例里,四人刚好卡的标准,凑不凑巧?被抓住,说句不好听的,你只能认栽。其实,就全国普遍而论,超过200都能算赌资较大了。

那个提供场地的老板,警察自然是以营利,为赌博提供条件拘留的。你可以辩驳,但是,抗辩不抗辩是一回事,别人信不信是另一回事,毕竟很多东西,只要是人去执行的,总会有是非曲直。

有人会问,现在赌资还以200论,是不是太低了。的确,法律具有滞后性,并不是社会发展同步的,它总是执行起来有问题之后,司法部门才会去重新解释。但是,我想说,为什么非得赌钱,只是简单娱乐不行吗?不要说就是玩玩,赌资也不算大,规定就是规定,况且,难道忘了杭州保姆纵火案吗?那三个无辜的孩子还在天上看着呢,看着那个因为赌博而做出惨绝的事情的女人是如何受刑的。

我不赌博,也不嫌弃赌博,但是赌博都是从小到大,一步一步蚕食大家的。不管怎样,远离赌博,多陪陪家人,多做点有用的事,不是更好吗?

觉得太无聊,如今一个骑三轮收废品的身上都下不了上千元,加之如今各行各业的收入不错谁身上没有三二百元,玩玩小麻将又不伤大气,不带点小刺激有啥意思?鞭炮不让放,难道过年让回家的人都面对面瞪白眼,饥寒生盗贼,人闲生事非。人闲了总会想些歪门邪盗的事。

关于打击赌博的问题,今年已经是铺天盖地的宣传,这几个人非要触这个雷区,怪得谁来?

第一,打击赌博是今年春节期间的一项重点行动。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打击赌博就成为了当下的一个重点,特别是针对春节期间农村赌博现象比较突出的情况,更是专门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加强了对禁赌专项行动的全面部署。

既然这么重视,就肯定要采取行动,就要动真格的,绝不是说着玩的。

第二,关于赌博标准的确定,各地也是纷纷进行了宣传。

最多的宣传文章就是春节打多大牌可能被拘?比如有200的,300的。可能有的人觉得这标准太低,可能不现实,也就不当一回事,认为抓不到自己的头上。

可法律就是法律,只要你触犯了,就一定会严肃处理。

第三,关于禁赌的问题,绝不能存侥幸心理。

就现在一些人打牌的行为,恐怕很大程度上都会达到目前赌博的标准。

一旦有人举报或者被查获,就可能要到局子里去过年了。

所以说,一是最好不要到公共场合去打牌,比如那些麻将馆,茶馆,宾馆等等,这个肯定是重点查的,也是容易被人举报的。

二是打牌最好娱乐娱乐,不要以太多的金钱论输赢。这样一方面会伤感情,另一方面也可能触犯法律。

第四,关于赌博与娱乐的认识。

有人也许认为查处赌博是小题大做,其实赌博不仅违反法律,也严重损害社会风气,是一种极不文明的现象,引发很多的社会问题。

尤其是那些开设赌场的,提供赌博场所以此营利的,就绝不能姑息,必须要给予严惩。

如果真是要娱乐一下,可以适当打点钱就行了,没有必要争出个输赢,比如有的一个晚上就是几千几万几十万的输赢,你说这还是娱乐吗?

各位群友们.我来说两句,我个人认为春节假期亲朋好友间打牌输赢几百块不能认定为赌博,有人爱好抽烟,有人爱好喝酒,也有人爱好打牌,我个人是把打牌当作一种娱乐,一种消费,好比有人爱唱歌或旅游或其它娱乐,我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去支配自己的支出,比如我一月赚一万,我没有其他爱好爱打牌我每月拿一千块去打牌消费与同事或亲朋好友间打打牌,吃吃饭不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支出,同时有更多的时间与亲朋好友之间交流我个人认为是可取的,应当阻止与禁止的无收入无职业的专门靠打牌为生活主要来源的,或聚众赌博抽取高额场地费对社会与家庭造成严重危害的坚决予以取缔,无职业无收入的人去赌博这不叫娱乐也不叫消费,这叫赌命,运气好有饭吃,遇气不好就需借钱过日子或去做违法行为以获得生活来源,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只许州官放火 不许百姓点灯,就好比买彩票与股票有人输赢成千上万的甚至上亿的都有,难道这不是赌博的另一种形式了,只不过这些行为有缴纳一定的税额,举个不好笑的例子,原来万达王健林与马云对赌五个亿,董明珠与雷军对赌一个亿,按照法律来说他们判一百年都不够,当然他们的对赌有可能就是一句玩笑话,我个人认为就算是真的他们输赢的数额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并不会很大,首富依然是首富,难道政府要认定他们赌博犯罪判个十年八年,我想不太可能有这个结果,在我上学过有读过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年共产党员为了新中国放弃了爱情甚至生命,在当今社会和平年代倒不一定需要大众为了什么事情都必须放弃爱情与生命,我想说的是要给民众一定的生活自主权,不是什么都需要限制,一定什么都要向高标准看齐,国外禁烟,你也禁烟,因为中国是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每个人的学识与道德生活的能力与标准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是专家,有那么高的觉悟与品行,可以做的有规矩有原则,讲了这么多一句话禁止赌博我是举双手赞成的,因为它会对家庭与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但是春节期间亲朋好友间带娱乐性质的三五百输赢定性为赌博违法我个人是不赞同的,因为每个人的学识不一样对此事的认同也不一样,我不可能去勉强其他人的想法,这只是我个人的真实想法,最后说一句,赌博是违法的希望大家不要去参与,最后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关于认定赌博的赌资标准仍然是个非常含糊的概念,是全场所有参加人员钱包钞票的总和超过200元吗?那么现在再穷的人钱包里一、二百元总会有的。是赌资总额还是单场赌资额度?如果是打个麻将或斗地主起价1元玩半天,仍可达到200元标准,人民币最小单位是角,估计很快就到元,那么只要玩就会违规,这样下来拘留所一定人满为患。建议各省出台反赌细则,让全民清楚红线禁区,以免执法出现太多随意性,造成社会矛盾,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不管多少钱,多少都是赌,反正我是看不起那些赌博的,在老公的老家,别说是过年了,就连平时都就有这种歪风,年纪轻轻的,找点事做多好,既能增加家庭收入,又能锻炼身体,这种事早该有人管了

老百姓合理的打牌娱乐,人均输赢在五百元以内都不应该算成赌博,法律也要与时俱进。老百姓打牌娱乐一下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基层往往被有些部门把工作搞成极左扩大化就不应该了,非要把老百姓都逼着去信耶稣、念圣经,甚至变成大规模的洗脑搞邪教活动,这样就会适得其反。当政者要反思。

赌资的设定各地区都不一样。至于这四人刚到卡点,被逮着了,不能抱怨就怨你们数学成绩太好了,做足准备被逮了!老板可能是最生气的了,最低的收益,来了个最大的风险!不管咋样,既然设法,有范必纠,只不过是惩罚的尺度差异而已!

2021-12-31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