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年后报复老师的事件中,可不可换一个方式考虑这个问题?

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12月18日,栾川县官方证实了此事,当地警方已抓获施暴者常某。针对这件事,网上很多评论方向各有不同,有说学生激进的,也有说老师师德有问题。老刘就不延伸下去了,我便一个方向,柔性的用比喻的方法提个问,希望大家讨论一下:

西游记里妖怪很多,单从降妖的角度看:是孙悟空的定海神针和72变好用呢?还是唐长老的循循善诱,教化度人好用呢?或者是八戒的憨厚单纯,好吃懒惰好用呢?又或是悟净的路人甲性格好用呢?

他在撒谎!

最近,“快意恩仇”和“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成为了某些年轻人的观点,甚至引起了一阵狂欢。仔细想想,把思维追溯到20年以前,而不是现在,不是现在!

老警的观点至死不改:用错误惩罚错误,就是混蛋行为!如果说老师当年的“欺凌”行为对你造成伤害,你又何尝不是用同样的“欺凌”老师在回报这一切!啪啪啪,耳光扇的很响亮,3000万老师都看到了报复的轮回……

从视频公布以后,老警就曾撰文揭穿,这种刻意的拍摄,在打老师耳光时安排同伴拍摄视频的行为,比本身打耳光的行为更丑陋不堪。这种行为,想表达什么?是你出息了有本事有能力了的自我膨胀,还是功成身退时的自我了结?20年了,不是三天五天!

常某自称“偶遇”老师,简直就是胡说八道!先把车停下,安排好同伴拍摄视频,然后老师又“恰好”经过这里,这是偶遇?难道不是精心设计?网上又说“因没钱没权才被打”,这个理由不是在收买愤青的同情?二十年前的农村,有几个是有钱有权的?这不是扯淡吗?

再加上150人签名作证,这不是开玩笑吗?完全把原来农民质朴、诚实、守信的好形象消耗殆尽。难道这150人是当年常某被打时的见证者?不管是为了宗族利益还是别的,这样的作证行为,只能带来公众的耻笑,而对常某的殴打老师行为没有任何帮助。

常某打人是犯法的,打老师打老人是无耻的。如果这个老师真的像他所说那么垃圾那么变态,他可以在二十岁左右打他,随然法律不容但人们会原谅,说他年轻,不懂事。如果他在三十多岁还很落魄打了那个老师,人们也同情,说这孩子被那老师毁啦。“当然法律也不允许”。你现在已经成熟了,你也成功了,你再去打他我们只能说你是小人。要是我,我会叫几个当年的老师,几个同学邀请他一起吃个饭,言语之中叫他无地自容。

换个角度应该这样考虑:他被判个一两年,做为一个打老师名闻天下的刑满释放人员,精神境界有了巨大提高,再也不做噩梦了,再也不会在孤独的夜晚梦见女儿被打而无助的哭泣,心情好了,这必将会对他以后的经商活动有很大帮助,生意兴隆又发了大财,继续捐款帮人打老师,也许是第二个马云也说不定,到时马老师会请他到湖畔大学交流学习,分享打老师经验,马云小时候也挺穷,说不定也被老师歧视过打过,坐等马老师发视频吧。

换啥方式不用换主要弄清是体罚还是侮辱这两句话就好说了,老师扇学生耳光把头踩到脚下是体罚还是侮辱一个学生,为啥光说学生打老师咋避而不谈老师怎样打学生的呢??

2022-02-07

202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