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广州刘某驾驶扫码的一辆共享汽车,出去办事的途中遇外发生车祸事故。至公项汽车基本报费。事后共项汽车公司要求刘某负全责,共计赔偿20多万元。汽车的保险是由共享汽车平台买的。大家认为刘某该不该负这个责认?要负责刘某又该负多少责任?
关于此次事故责任你没有具体说明是什么事故,我们简单分析一下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双方事故,这个应该由警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双方划分的责任来赔偿,而不是你保险公司来判定责任。第二种是单方事故,这个还要让有关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来确认是驾驶员操作不当还是车辆本身就有缺陷造成的。不管哪一种,只要你有责任那就需要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做什么性质的交通工具。话外,作为共享汽车按道理都应该买相应的机动车保险,因为这个属于新兴事物不清楚法律到底怎么规定的。如果作为运营车辆的话是否可以不买车损险不清楚。建议数额如此巨大,找当地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