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孩子忘汽车里窒息身亡,法律有说法吗?惩罚应该吗?

近来忘孩子在汽车里,致孩子窒息身亡,这样的悲剧频频发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有怎样采取一些安全措施的思考?也有法律要不要及时跟进的思考?大家不妨就此问题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个或无数个无辜的幼小生命就这样逝去了,不该有谁来承担这样一个悲惨后果吗?

像这种说一句,我忘了,把孩子落汽车里窒息身亡的事件屡屡发生,这一问题是不是暴露出法律在这方面的缺失,或者是被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盲区的空子。

我们想过用很多方法去预防,什么感应器?什么物品放后座?什么设计手机提醒?等等。有用吗?对于真正忘了的作用肯定会有,而对于蓄谋已久的(谁又能排除这种可能呢?)不该发生的还会发生,不排除心怀不轨的人在钻法律的空子?

法不容情,情大不过法。可现实是,像这样的案例,也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以前从未有过,也并没有这样的司法实践,所以说法律本身也遇到了盲区。

孩子死了最痛苦的是父母,这个时候谁还会去考虑那么多。谁都会这样,对伤子之痛的同情会更多一点,国人的性本善的最大一个特点就是同情。大众是这个心理,具有执法权的公权机构,也会带有这种心里思考问题,谁还忍心,谁还愿意?往伤痛者的伤口上再撒一把盐,谁还会去细究情感以外的法律责任。这时候法律遇到情感,法律就处在一个真空状态中,不是法律屈服于情感,而是带有情感色彩的思维惯性还没能得到突破。

初期发生这样的错误时,谁都不会上升到法律程面去看这个问题,首先考虑的是用法律以外的措施去尽量避免或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

不管有法律作为保障还是没有法律作为保障,我们采取一些措施,进行必要的防范是要的,但这只能治标不治本。要达到治本,就得对这种马大哈行为用法律的尺度对其进行惩处,让马大哈行为为此付出代价,或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现在这种悲剧在我们国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了,法律的及时跟进很有必要,要想真正得到防控,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条款事在必然。不能因为是你的孩子,又是你自己疏漏,就可以原谅你。一样,在这件事上,是关人命,任何人都得为自己的大意或者是疏忽付出代价,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法律的警示作用和威慑力,不管你是有意而为还是无意而为,都得为此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和成本。

这样的悲剧,现在看似大部分都是无意而为,但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作用,很难保证这种现象不会蔓延,也很难保证不会出现一些恶意谋杀行为,如,骗保;发生新的婚外恋情;夫妻感情破裂,等。

现在法律应该在保护未成年保护法里面加上一条防孩子被遗忘汽车窒息身亡的法律保护。

严厉问责对当事人对所有公民是警示,时刻提醒自己,不可触碰法律红线;对蓄意谋杀的罪犯就可以依据法律,将他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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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有说法晒,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由于监护人的疏忽造成孩子的伤害肯定由监护人承担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必须处以刑事责任,进行判刑处理。

孩子太小根本不能把孩子放在车上有常识的人基本不会这样做如果这样做父母基本不佩为人父母这种父母应该受法律约束应该判过失杀人罪最好判一二年样他们永远记住

2022-02-28

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