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雷2月1日被批准逮捕,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你怎么看?

张小雷今天(2月1日)被批准逮捕了,罪名确定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之前预测他极有可能以集资诈骗罪被起诉。相对于集资诈骗,非法吸存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刑法也相对较轻,最高是十年,而集资诈骗最高可以判无期。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犯罪中比较常见的罪名。

2.相对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没有使用诈骗的方法集资,相对而言社会危害没那么大,因此处罚也比集资诈骗轻。

3.当然,这只是目前侦查阶段的经侦确定的涉嫌罪名,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后期更改、增加罪名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4.经公安机关侦查,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依托钱宝网网络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可获取年化收益率达40%至60%的高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

5.此前据媒体报道,张小雷曾经使用员工的账号,在平台向投资者融资,涉嫌自融资金。此种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对于张小雷利用员工名义在自己公司平台为自己项目自融资金的行为,可以参照今年12月14日审判的广州昔日最大P2P平台-盛融在线刘志军非法吸存案。

7.刘志军涉嫌以tonyliu的身份在该平台发布借款项目,承诺20%的高息,非法吸收社会民众等大量不特定对象的款项,并投入房地产、借贷等高风险行业。

8.再比如2016年爆发的P2P平台美贷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该平台发布大量的所谓借款标的,其实都是该P2P平台公司方的自融项目。

9.美贷网并没有作为纯粹中介机构参与撮合(只有60万元的标的是真实的第三方融资项目),涉案公司通过P2P网络融资平台融到的投资款,用于投入公司自己的香港、河源的项目,还有一部分用于公司的日常开支、管理费、房租、发工资等,一部分用于到期返还客户的利息,公司两高管一审判7年。

10.是否承诺还本付息,将是本案的重点:

非法吸收犯罪中,无罪或罪轻的辩护的方向就是仅仅围绕本罪的犯罪构成出发,比如张小雷是否是针对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其作为一家运营多年的资金运营平台;是否具有合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钱宝网在集资过程中,是否承诺还本付息或者承诺的还本付息项目的比例到底有多大?案件到底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单纯的吸收存款并不等同于非法吸存,钱宝网和张小雷是否对收益作出了承诺,是否对每个项目都做了承诺?承诺的具体形式是什么?是否把对项目的利好信息和承诺混同,让投资者难以区分而误解?

这些要点都将决定钱宝网张小雷非法集资行为的定性和量刑

非法吸存的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集资诈骗罪是以获取金钱为目,重点是“骗”!骗的你家破人亡,骗的让你怀疑人生,对公众的利益损害极大!钱宝网就比较人性化,在平台公开吸纳钱财,“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受害者是为了高额利息自愿掏钱进行投资。与股票的本质相同,就是赌一把!

现在是钱宝网的代理人张小雷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我国的宪法有明文规定,投案自首者从轻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只是逮捕的罪名,后续怎么判还需要公安机关,监察院等国家监管机构的具体调查取证,最后才是法院宣判!支持国家的重拳向网络骗局,网络雾霾出手!还我们一片蓝天!

一天到晚讲这么多大道道,讲白了就是现在缺少报案人数据。给你定轻一点,告诉你张有罪投资人没罪,只要你们报案钱肯定是会回来的,至于回来多少就不知道了。然后等你去登记了,最后涉案金额重大,社会危害重大,直接给定非法集资,还不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一开始各大媒体以涉嫌非法集资报道,现在改为非法吸收,这明显是在打脸,等证据确凿了还不是非法集资,资产充公。醒醒吧老铁,城市套路深。你见过前面全天下公布罪大恶极然后又告诉你没这回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称非法吸存)是非法集资犯罪中的一个常见罪名。相对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刑罚相对较轻,最高处罚是十年并处罚款,而集资诈骗罪最高可以判无期。

“这追回的钱会按比例退还的,不会被国家没收的。唯一的问题是,这些钱被挥霍的还剩下多少?能追回来多少?如果追回来多,返还比例肯定就高。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各位准备投资的人们,投资项目虽然有着高收益,但也存在高风险,在注入资金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不要人云亦云,盲目投资

答:早就该如此严惩“非法集资者”了!原本两手空空,却打着“创业网络平台大V”的名义与某体相勾结,到处招摇撞骗非法吸收大众资金,实质是玩空手道空手套白狼地胡乱忽悠诈骗……最终不是卷款跑路,就是负债累累——所有投资的大众的“高额回报梦”的结局,无一不是钱打水漂!

一般按非法集资开始、后期根据调查再追加是否诈骗。

这样的公司都会迟早出事、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的原始初衷都是希望正常获利差价,但是往往走向事发。

一,本意是吸收资金 然后拿资金投资 差价为利润,但是没有巨大的储备金、只能拆东墙 补西壁。

二、放款散户希望随进随取、钱宝放出去的往往是缺钱的用户、不能随时回收、必然需要吸收更多血液。都是死在时间差上!

三、越是这样 越需要许诺更高利息吸收资金、同行竞争也严重、最后发现无法收拾、燃眉之急让他们破罐子破摔、只要能吸收资金 什么利息都敢肆无忌惮的许诺、反正最后不给跑路。

四,员工 主管提成高 工资高 钱来的容易花的也快。

五、这类企业 (严格说算不上企业)的散户非常奇葩 ,一旦出事、死活不愿意国家抓人,都是这样,千万别抓,抱着幻想能还钱、从幻想利息到幻想本金,没有进去的没有证据、进去的个人又不愿意报警、甚至合伙打击报警的。

六、其实这类公司后期都是诈骗占有为目的,前期都是非法集资的目的。

早就应该整治这些非法集资者,实打实的空手套白跟骗跟抢没什么区别,国家应该大力整治网络app还国人一个健康安全的网上理财平台!对于招摇撞骗坑害大众劳苦人民血汗钱的国家应加重处罚!

2022-03-12

202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