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可以的,新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大类可以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事项。
其中继续教育,如果从事学历学位教育,可以按照4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按月扣除,如果取得职业资格教育的证书是按照3600元进行个人所得额一定要扣除。
两者有区别的是,如果从事学历学位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进行扣除。
如果是取得执业资格教育证书,《暂行办法》是这样明确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所以,虽然2019年我们采取的是全年个人综合收入计税,但是时间是2019年全年的,并不是向前推一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是一个年度一个年度进行的,所以大家还是要了解相应政策。
谢谢邀请。
不可以扣除。
原因: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由于专项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证书也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才可以生效。
具体证书包括(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1.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常需要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这类人常被成为XX师;
2.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通常是通过鉴定或考试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这类人常被成为XX员。
注意:申报扣除后,要留好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备查。
不可以,取得证书年度3600/年。
看看你们当地失业保险金有没有补贴。有些地方有政策,用失业金补贴继续教育。
也是要在领取证书一年之内办理。所以快点咨询。我的等我知道消息就过期了。
那个补贴还挺多,好几千,比抵扣税划算多了⁽˙³˙⁾◟(๑•́ ₃ •̀๑)◞⁽˙³˙⁾
问题略简单,答案很明确,不可以。即使2019年11月参加考试,12月公布成绩通过,但12月31日之前没有颁发证书,一样在2019年度不可以扣除。按取得证书的年度总额3600扣除,且不可重复扣除,比如2020年又参加了一项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且当年度顺利取得证书,也是只能扣一份。
不可以,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