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6月12日开庭,父亲:他有错但没罪,你怎么看这件事?

发生在去年的事情,打人者是被打者的学生,在二十年前两个人身份互换,打人者成为了被打者,现在的被打者在二十年前是打人者,至于为什么现在的打人者记仇二十年,这个肯定不可能是普通的教育行为得到的结果,毕竟年满三十的人基本上都经历过上课在学校里面犯错误被老师教训的经历,特别是男性朋友,多多少少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但是被一般绝大多数都是不会记仇的,特别是过了很长的时间基本上都淡化了那种感觉,而能让一个人记仇二十年甚至在二十年后在大路上看到起了报复的念头,大马路上连续煽打曾经班主任的脸用来报复二十年前的仇恨,这两者之间在二十年前发生的事情应该不简单,是不是正常教育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清楚。

用打人者的话来说,二十年前自己上课的时候被这个老师侮辱,至于什么样的侮辱让他记仇到二十年后,曾经的矛盾来源于上课时候不听话被老师罚蹲,在他蹲下后班主任连续对他的头踢了十几脚,就是这样的原因让他觉得老师的行为不是普通教育,而是一种人格侮辱,在过后的二十年时间里面无时无刻不在为这个事情积压怒火。

在他成为人父后更是觉得这种行为自己不去复仇,那还拿什么勇气来保护自己的家人,于是在路上碰到了班主任就有了连续煽班主任耳光的情况,而据视频内容看到,被打的班主任一直卑微忍让甚至道歉,但是打人者并没有消气,而该男子打完人后也被刑事拘留。

而打人者在村里面的名声并没有打人视频里面那样差,而是在村里面是一个非常仗义的人,村民对他的好感十足,各种捐款和扶贫他都参与,而且还是出手最豪的人,这个现象和打人视频里面的恶人完全不一样,感觉就像一个正反面矛盾体一样,但是打人就是打人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特别是主动挑事打人的行为起因在二十年前的教育里面,这个打人的理由不可取。

对于打人者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孩子有错但是不是犯法的情况,这种说法并不能洗脱犯罪的事实,打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一种,而且带有侮辱性质的更是不可取,只是这个班主任的教育行为其实也不可取,适当的体罚可以理解,但是以教育的名义体罚学生甚至用体罚来发泄自己的私人欲望,这种的确更是不可取,过度的惩罚对一些自尊心强的人来说很容易起到反作用,看看这个二十年还记仇的例子就知道了。

本以为去年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的,没想到现在又开始见诸报端。原来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行政拘留,而是要进入刑事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根据法律来进行公正的判断了。

但是,对于这件事已经其父亲的说法笔者还是说说自己的看法吧:

1.从去年的各种信息来看,这个老师当时也是一个戴着有色眼镜的人。因为该男子以前不仅仅是因为成绩不好,还因为家里穷,没有势力而被老师区别对待。在该男子的心中早已经因此种下了仇恨的种子。从这一点来看,这个老师当时的师德是很存在问题的。

2.该男子在历经二十年后,依然没有能够平复自己的心情,而使得仇恨越来越浓,以至于动手殴打自己曾经的老师。这也说明了该男子的心胸过分狭窄,当年不管老师是出于教育,还是出于个人的师德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了,都应该放下了。一直记着仇恨的人,如何能够在这个社会立足呢?

3.该男子的父亲对其子的家庭教育应该负起很大的责任。说实话,该男子如今身陷囹圄的根本原因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知子莫如父”,自己儿子的秉性和性格特点,为人处事,做父亲的最清楚,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否则,未来的人生会发生偏差。从这件事已经看到后果了。

4.该男子父亲说的“他有错但是没有罪”,这种说法无法被法律认同。法律总归是法律,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自己的行为。何况,二十年前的事情有一定的社会及历史原因,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应该依法解决,而不是采取野蛮的方式来终结自己的仇恨。爱子心切是能够理解,可是毕竟触犯了法律。

5.这个老师从内心里来说并不值得同情。虽然被打时,自己迫于形势,于心有愧,也不断道歉,但是对男子儿时的伤害却是无法抹平的。当事情发生后,曾经表示自己当时做的不对,原谅被打男子,可是事后却避而不见。很明显的是继续着年轻时的那种不正心态,希望置男子于死地。这个老师就是想让该男子被法律惩罚,而不是为自己曾经的错误进行救赎。

该男子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而这个老师的心胸也确实是有很大问题的。任何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错误买单,任何事都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妥善解决。冲动必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有罪的是仇恨的心,无罪的是岁月的隽永!

真事!

小学的时候,我们有个语文老师,女性,教学很好,但爱打人,班上人基本都打到了,不存在好学生、差学生区别对待。

为啥这样说?每天早上检查作业,从第一排第一个人开始,作业没写打,字写错打,不工整打,背诵不过打,默写不过打,回答错误打……一个一个过,一直到最后一个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差生就不说了,好学生也有犯错的时候,只是挨打的次数少些。

老师打人爱踢,原来穿的是女士的带根皮鞋,经常一脚下去,我们就滚了,力气之大可见一斑。除此之外还爱惩罚人,让人脚尖垫起来,双臂向上伸直,面对墙站立;双臂向前伸直,脚尖站在讲台的边沿。不到两分钟你就浑身打颤,要是中途累了掉下来了,上去就又是一脚。

老师打女生更可怕,女生头发长,常常被老师把头发往手一挽,拽着头打!

武器更可怕,除了大力金刚腿,无敌铁砂掌外,还有拖把杆,竹条子,那个疼啊,现在都记得。

但现在,被打的学生也都壮年了,老师也老了,也没见那个去报仇,去寻衅滋事,偶尔见面了,还热情的拉着手说上半天话。这些被打的经历,常常会被我们作为童年的一种炫耀,一种笑谈!谁被打哪儿了,谁因为啥事被打了,谁因为请假逃过一劫,大家聊起来,好像在讲故事……动人又动听!

最令人感动的是,我一个朋友,老师原来打他把竹子做的拖把杆都打成两截了,有次过年回来,在街上逛,从背影认出来了,猛的一下就上去抱住老师的腰转了几圈。把老师和她爱人吓了一大跳,以为遇到疯子了,但一介绍,老师才想起来他是谁,高兴的请他去家里做客。当然大家都没去,就在马路边聊了十来分钟就分别了。走的时候明显看到老师眼中的雾气!

所以,世上最厉害的是人心和时间,人心摸不着看不透,时间最无情最有情。

再纯真的心灵都有恶魔的影子,再幸福的心田都有忘却不了的痛苦!

再浅淡的感情都会被时间酝酿醇厚,再深刻的仇恨都能被时间化解。

要不是今天看到新闻,都把这事儿给忘了,没想到时隔近一年之后,居然还兴师动众的要开庭了。尤其这个时间,还选在了最受关注的中考和高考节点。6月,本应是桃李纷芳的感恩季,却要审理一个积怨20年的学生打老师案,其情其景让人唏嘘。

对于常某的做法,我始终认为,不管他出于什么原因,他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虽然当年老师对他有一定的成见,但在时隔二十多年之后,用这种让我们瞠目的方式进行报复,都是极为不妥的。因为他们之间并非一个长者和年轻人的矛盾那么简单,而是一个老师与学生的恩怨,“学生打老师”,怎么说都不能被我们的传统意识所接受。

但即使如此,我认为也不应当把这个案件区别对待,用舆论来影响对此案的判罚,说到底,它就是一个打人与被打者的关系,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且并没有对老师造成人身伤害,还算不上故意伤害,拘留罚款了事足以,没必要对薄公堂。

对于这个事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去低调的淡化,不管最后谁胜谁负,都是对师生关系的一种伤害,如果没有老师曾经的不妥,也不会有今日的恩怨,20年前老师错了,但今天的常某更是大错特错,我倒希望师生之间用法律之外的方式温柔的来解决。

2021-10-30

202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