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规定,大家有什么看法?

二个概念,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目前引起争议的是制定并已执行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主要体现在二方面的争论:(1)电动自行车、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划分;(2)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的4个特征之争:速度、重量、电压、脚蹬。第一个之争是自行车行业协会之争,严重侵害全国低收入民众的利益,第二个之争是行业协会对政府管理层妥协。都是利益之争,权力之争,是拍着脑袋做事,一群坐着汽车出行之人为全体骑车之人制定的限制。所以国标执行遭到了骑行者的反对和唾弃。希望相关制定标准的和部门能通过调研,倾听民意,亲自骑行体会一下新国标存在的问题,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重在提高全民的法制教育,健全非机动车道建设,重新修订标准。

既然是国标,那就应该广泛征求国家主体的国民意见。而不是让几个从来不使用的所谓专家拍拍脑袋来决定。一重量太轻容易不稳定,二速度太慢影响实际应用,三行驶里程太短使用不方便,四装踏脚板容易危及生命,用脚蹬还不如下车用手推省力。

我个人认为,砖家规定的新国标,是对电瓶的发展在科学技术上是一种劫杀。不一定慢,轻就安全,安全是人的本能认识,无安全认识的人,走路同样不安全。

現在电动车的管理确实存在问题!一禁了事,随着交通发展什么车都在提速,唯独电动车在限速?这不太好笑吗?电动车的发展从自行车加装个马达电池开始,发展到有灯光制动仪表等近乎完善的交通工具,这是一个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体现,一个新事物出现也有新向題,我们伯管理跟上了吗?一味封堵不是解决问题你办法,还是应以管人为主,从参于交通的人走路管起,不存在谁强谁弱的问题,行人过公路闯红发生事故就应负全责,但我们的交通管理者大多对行人违法违規視而不見,但对汽车违法规脸丧着的管,罚,合理吗?

反对对电动车限速限重这种搞社会倒退的行为,不利百姓出行。如果说限速安全,则机动车又大又重又快,危险性大,更应限速。限50码,各位专家同意吗

我们不是城市人 没有小轿车开 上班来回就靠它了 这么一来我们就要走路上班了 走路5--6公里又没有公交车坐 想问一下专家你们在办公室看得到我们的苦吗 你们好像身在皇宫只听报告的 你去过县城看过7--8公里路的农村没有公交车你来走一个试试

2021-10-31

2021-10-31